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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作者 :勐海县民政局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21

部门决算公开表.xls勐海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职能是:民政局工作是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社会环境。扶贫济困,帮助解决百姓生活困难,担负着稳定社会局面的一个重要机构,开展的业务工作有:优抚安置工作、基层建设工作、行政区划地名、老龄办工作、社会福利院工作、婚姻登记、自然灾害救济、流浪乞讨、殡葬管理工作及帮助解决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低保保障金、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等工作。

2013年以来,勐海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发展公共服务为主要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民主建设,提升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促进勐海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现将2013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着力提高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建设

1.做好冬、春荒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发放和自然灾害统计上报工作。上半年,由于气候异常,全县辖区内并发干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灾害造成58935人受灾, 282511038人缺粮。农作物受灾面积3605.29公顷,绝收面积227.55公顷;倒塌房屋10间,损坏民房1504间;紧急转移人口2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40.32万元。全年,下拨各乡镇(农场)抗灾救灾补助经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355.72万元。向重点缺粮乡镇发放救济粮120吨,棉被2580床。

2.以开展“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为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县防灾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展览等各种方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通过开展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增强了全县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以开展家庭收入核查为重点,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以落实家庭收入核查措施、坚持“三审两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为重点,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和以开展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工作。

1.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2013年,勐海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651657343人,发放生活保障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9258.41万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42028602人,发放保障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768.7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231448741人,发放保障金及各种临时性补助6489.65万元。向农村五保户611692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08.66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截至1130日,全县共有8289人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金1013.69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3556人,支出救助金221.22万元。

3.按照全州统一的临时救助标准,继续推进和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政策,提高了救助标准,规范了临时救助程序。截至11301869户城乡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支出临时性救助金360.08万元。

4.边境沿线居民生产生活补助。2013年,4个边境乡镇14个边境行政村18843户,发放沿边定居群众生产生活补助1884.3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落实两参人员和伤残军人伤残等级评定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及补助金,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使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看病难、住房难得到有效缓解。2013年,勐海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250人,其中:伤残对象38名,三属对象19名,在乡老复员军人7名,带病退伍军人15名;已审批两参人员802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老兵名369人。有军休干部2名;无军籍退休军工2名。全年,向882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生活补助金和春节慰问金429.56万元,对36960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发放补助22.76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驻县军警部队春节慰问金8万元。补助7名伤残军人(六级以上)缴纳医疗保险金3.8万元。为10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困难、住房资金10.7万元。对20名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支出救助资金18.28万元。

2. 积极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岗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和西双版纳州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勐海县民政局高度重视,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在做好接收退役士兵的同时,结合相关的安置政策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并针对新老安置政策的过渡衔接工作情况作了认真的分析。2013年,勐海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1人,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有13人,其中:2人属政策性安置, 11人参加了今年6月份全州统一安排的退役士兵“双考”。通过“双考”就业安置5人,分别安置到:布朗山“九义”学校管理岗1个、勐往乡中心小学管理岗位 1个、打洛小学管理岗位1个、勐海镇中学工勤岗位1个,勐海县气象局1个(省安置指标)。自主就业安置47人,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农村、农场籍自主就业补助金共计85.03万元(其中:城镇籍8名,发放资金42.83万元;农村、农场籍39名,发放资金42.20万元

3.积极组织农村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2013年,共组织农村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2人,并为部分退役士兵联系酒店、茶厂等地就业21人。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圆满完成全县第五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从20132月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经过宣传动员、党内外推荐和组织考察等阶段共提名村党总支委员正式候选人684名,选举产生517名村党总支委员,其中:85名村党总支书记(女性1名)和36名副书记(女性8名,大学生村官2名)。85个村委会依法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85名(女性5名, “一肩挑”34名,大学生村官1名);副主任:85名(女性13名,大学生村官1名);委员:323名(女性105名,大学生村官1名)。85个村委会推选出85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339名监督委员。7月分4期对360名村“三委”干部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怎样当好村干部》、《怎样开展村务监督工作》等相关知识培训。

2.社区建设工作。佛双社区办公用房,于10月中旬投入使用,实现全县三个城市社区均有办公用房的目标。目前,勐海县三个社区均实行“一站式”开放式集中办公。

(五)加强社会事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1.继续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社团和民间组织的监管力度。2013年,新批准登记成立社会组织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完成全县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全县52个社会组织和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均为合格,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积极探索对福利企业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对残疾人就业政策,全县3家福利企业,共安置130多名残疾人就业,使部分残疾人生活完全独立,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重新登记的通知》精神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勐海县的实际情况,2013年,按要求完成3家组织行业协会重新登记工作。

2.婚姻登记。截至1130日,全县共办理婚姻登记5100对,其中结婚登记4467,离婚登记633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443份。

3.深入开展孤残儿童扶持工作。按照州制定的孤儿保障实施意见,认真核实孤儿的身份,年龄、享受条件等,建立健全孤儿档案73人,73宗。2013年,共为孤残儿童发放生活补助50.37万元,发放因艾滋病致孤儿童生活补助金0.43万元,为5名疝气贫困儿童办理和实施了手术,顺利开展“天籁工程”项目,为10名听力障碍患者安装了助听器。

4.继续抓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按要求已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省级验收工作;完成《勐海县地名志》的傣语翻译和《勐海县地名志》、《勐海县地图》、《西双版纳州地图》的校对工作。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勐海县篇组稿的二次校核工作,对县级和11个乡镇共12个词条的《政区大典》组稿及时进行了增补资料和信息。建立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机制11个乡镇均签订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协议书》。

5.深入开展殡葬宣传。开展以“文明祭祀、生态殡葬”为主题殡葬宣传活动,对9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实施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6.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一年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8人次,支出救助金25.5万元。

(六)以为老服务为重点,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1.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老干部局、县医院4个涉老单位和部门受到州老龄委表彰。

2.积极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学习活动,发放学习宣传材料500份。

3.敬老节前,组织景老年协会参加云南省第二届老年文化艺术节比赛,参赛的节目《傣族舞蹈》、《布朗族舞》荣获优秀奖。

4.落实老年人优待,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5132人,发放老年人保健补助、长寿补贴312.42万元,其中100岁以上老人15人,发放长寿补贴5.4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7000本。

5.投入建设资金14万元,完成7个老人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6.4户老优抚对象,解决“五老解两难”住房困难补助资金16万元。

(七)抓好在建项目和项目申报工作。

20129-20138月,省、州先后下达勐海县10(含布朗山乡勐昂村委会妇联示范点建设4万元)个民政项目,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055.6万元。

1.已完成项目4个,分别是:勐海镇佛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勐阿镇和布朗山乡农村敬老院; 勐遮镇曼恩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在建项目5个,分别是:勐海县老年活动中心;象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勐遮镇曼燕、曼伦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勐海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3.已申报拟建项目8个:勐海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目前省、州级下拨勐海县救灾物资仓库项目经费100万元)、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勐混镇农村敬老院;勐混烈士陵园改扩建;勐海镇曼贺、曼真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拟建项目计划投入建设资金2360.16万元,其中:申请上级支持资金2124.14万元,县级需配套资金236.02万元。在建、拟建项目均无前期经费。

(八)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今年以来,县民政局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契机,以抓好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加强为民服务为根本,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在新的局领导班子领导下,县民政局把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民政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很好遵守工作制度等问题,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民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作为一个民政工作者,要更好地为民服务,除加强自身学习外,就是要改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此县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了《勤政廉政制度》、《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

2.在开展“四群”教育活动中,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走访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按照“四重分片包干责任制”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力度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等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九)抓好“平安单位”创建和信访工作

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抓好本单位“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认真办理县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截至1130日,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24批次24件,其中:上级交办信访8件(重复访1件),办理完毕7件,一件正在办理中。同时,在精神文明建设、禁毒防艾、计划生育、档案、保密、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勐海县民政局、勐海县老龄委办公室、勐海县殡葬管理所、勐海县救助管理站、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勐海县勐海镇农村敬老院、勐海县勐海镇农村敬老院,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8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退休22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勐海县民政局决算总收入450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9.00万元,占总收入的98.70%;其他收入58.39万元,占总收入的1.30%

部门决算总支出438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81万元,占总支出的9.90%;项目支出3948.12万元,占总支出的90.10%。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1.6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3.83%。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65.00万元;主要用于县戒毒关爱中心工作经费及生活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0.7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经费、抚恤补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农村五保户补助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46.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优抚医疗补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政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3.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49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3.5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油价上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3年勐海县民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勐海县民政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9万元,比2012年决算增加0.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3年勐海县民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796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0.49万元,比2012年决算增加2.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业务往来单位的餐费、住宿费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