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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社会救助股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09

海民函2023148 

 

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

149号建议的答复

 

玉布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布朗山乡曼囡村委会抵边行政村边民补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沿边居民补助,改善边境地区民生,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边境地区人民关怀的重大举措2009开始,勐海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云南省兴边富民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开展沿边居民补助工作。自201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边境地区发展与守边固边紧密结合做出了新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加大对边境居民(指边境地区居住的农村居民)特别是一线边境居民(指在抵边自然村居住的农村居民)的支持力度,夯实守边固边基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边境地区发展与守边固边紧密结合的决策部署,省、州、县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大边民支持力度促进守边固边的指导意见及行动方案,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和州人社局五个部门联发《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关于开展边境居民补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西民政发〔201918号)和《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规范边境居民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意见》(西民政发〔202021同时,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勐海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勐海县边民补助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民发〔20234号)为我县全面落实边民补助政策提供了政策保障。

2022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云民保〔20228号)文件要求,因我县布朗山乡曼囡村不在附件《抵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名单(含农场)》之中,在落实边民补助政策时,经勐海县2022年边境居民补助发放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对布朗山乡曼囡村边境居民以500/.年进行发放。为确保边民补助政策落实落细,通过与财政部门多次沟通对接,边民补助政策按州民政局5个部门联发《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关于开展边境居民补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西民政发〔201918号)和《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规范边境居民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意见》(西民政发〔202021政策执行。对2022年每人少发500元进行补发,并在2023年边民补助发放时以抵边行政村标准进行发放,相关抵边行政村惠民政策将得到落实谢谢您对勐海边民补助发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岩坎香  13578123805                          

 

 

勐海县民政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