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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8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

   海环发〔201625

 

为推进我县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6年《云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671)、《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西双版纳州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的通知》(西环发〔201641)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于20169月至11月在全县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积极推进我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充分展现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形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为主旨,开展比政治素质、比法律知识、比业务水平、比集体荣誉感等为主题的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环保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环境执法业务水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增强环境保护工作者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推进规范执法进程,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勐海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执法大练兵联络室,张永强同志为执法大练兵联络员,具体负责大练兵活动的实施与协调。

三、大练兵内容

集中3个月时间,结合日常环境监察、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危险废物管理等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各项执法工作。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规范化执法建设。加大力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环保案件调查处理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办一批行政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将当事人拒不执行案件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广大群众和执法对象的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群众对环保执法的满意度。

(四)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和工作效率。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底前)。深入开展动员部署,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要求及时向州环保局报送相关材料。

(二)活动实施阶段(9-11月)。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重点查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连续计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等5种环境违法案件;按要求每月报送1期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简报至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我县在大练兵活动中办理的案件数量、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案卷资料,向州局提供优秀案卷参与省厅评选。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12-20171月)。对全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行总结,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这次执法大练兵活动进行集体讲评学习,发现优点,找出不足,全面提升我县环境监察执法能力。

五、大练兵要求

(一)思想重视,全员参与。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是磨练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大练兵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加强协作配合,环境监察、污染防控、自然生态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寻找案源,依法严厉查处,全力支持此次大练兵活动。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要将这次大练兵活动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在活动评比中提升。

(三)强化监督,注重督察督办。县局领导对本次大练兵进行监督,对执法不严,有案不查,违规办案的执法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鼓励公众参与。活动期间,要做好电视、广播、媒体、网络等宣传的报道,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3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