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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召开2018年勐海县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会议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1-17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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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115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18年勐海县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会议


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做好2018年勐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111,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18年勐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会议,11个部门分管领导参会。

会议通报了近几年我县考核结果情况基本保持稳定,并强调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相关事项,解释说明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指标。

会议要求:一是国家县域生态考核结果作为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目的是通过考核,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切实增强做好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做好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为抓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二是县人民政府已成立勐海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此项工作为常态化考核,各部门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

会议强调:一是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要求。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县域内无突发环境事件、无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三是要全面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四是要守住底线,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有效。五是要加大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节能减排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经费投入,做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六是严格上报 ,确保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时限要求完成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