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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保局深入勐海县检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情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10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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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109

                                 

 


州环保局深入勐海县检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进度,929日,州环保局李志伟副局长、生态科王东科长等4人一行到我县检查建设进展情况。

检查以实地走访、现场看点、座谈等形式开展,通过现场看点李副局长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要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建好、用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施,建立健全后期运行管理机制,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要建立健全后期档案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移交,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四是充分利用乡镇保洁公司运作管理模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山区与坝区垃圾处置问题,改善重建设、轻管理问题,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五是要注重积累先进经验,以勐海镇模式为亮点,逐步推开村民自治管理模式。

近几年来,勐海县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改善村容村貌,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极大地改善了村容村貌,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得到减量化处理,极大地促进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二是初步形成环境整治管理模式。打洛镇、勐遮镇等相继成立保洁公司,由公司负责集镇垃圾清运处置工作,许多村寨也成立了由老年协会组成的保洁队,形成“户清扫—户分类—村收集—村清运—村处理”的管理模式,勐海镇订立环境整治规章制度,确定每月17日为全镇环境大扫除日。三是村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有效树立了“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点,提高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率,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建的舆论氛围。四是勐海镇积极探索“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村民自治新亮点模式。经召开村民大会,同意使用某地块作为项目点,并由受益村寨受益人平均分摊所需支付土地补偿费用,既解决了项目落地难又解决了土地补偿费用欠缺的问题。

据统计,20132016年,我县实施的中央、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7项,其中中央3项、省级4项。总投资额为2780.49万元。其中中央投入400万元,省级投入2190万元,地方自筹190.49万元。项目涉及8个乡镇、27个行政村342个村民小组。项目内容包括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及污水收集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