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 :环保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11

根据《勐海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知》海办法电字【201456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环境安全事故,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岁末年初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工作总体情况

结合实际,此次开展环保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相关企业41家,其中选矿业17家、6家国控、1家污水处理厂、1家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家垃圾填埋场、11家砖厂、3家再生纸厂、1家混凝土搅拌站及群众投诉案件与热点环境问题(4件)。通过检查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转、放射源使用管理、尾矿库安全等情况逐一核实、登记,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截至2015316日止,共出动执法人员89人、出动车辆36辆次。

二、检查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实施

为更好的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勐海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知》海办法电字【201456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环境专项检查的重要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环保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结合实情,制定检查方法

为求检查实效,根据方案,事先对我县域各生产企业生产特点进行总结分析,明确检查对象及具体的检查方法。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

3、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

在检查中,本着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无故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限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依法取缔关闭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重点排污企业及群众投诉案件与热点环境问题企业进行严格检查。

1)金属采选企业检查情况

目前我县金属采选企业共有17家,其中铁矿11家、金矿5家、铅锌矿1家,仅8家企业在生产,9家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生产。上述17家企业中有6家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非煤矿山采选企业检查情况

检查中,要求勐海县邦克淀粉产限公司按照州、县环保局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所有生产废水必须全部进入尾矿库沉淀处理。

3)制胶企业

全县国控1家制胶企业未生产,治理设施已检修,处理池内废水未外排。

4)制糖行业

我县3家制糖企业均为国控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监察大队均做到每月一次的现场监察工作。各企业的除尘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减排台帐完备,放射源使用正常。

5)再生纸加工 

辖区内共有3家再生纸厂,1家生产, 1家试生产,检查时,处于生产期企业废水未外排,全部回用。1家处于建设期。

 6)制砖企业

我县制砖企业共有11家,其中10家正在生产,已办理环评4家,还有7家正在补办环评中。

7)垃圾填埋场及污水处理厂

县城垃圾填埋场运行正常,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后期污水管网正在建设中。

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勐海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为那达勐水库;该水库除作为勐海县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外,还兼备灌溉勐混镇、勐海镇、勐遮(曼恩)坝区内7.5万亩农田,在灌溉期间,利用水库隧洞出口和灌溉渠道之间的自然落差,兴建了一座总装机容量为1.26kw的枯季调节电站,并且增加流沙河梯级电站枯季期间的调节流量;此外,还可削减流沙河洪峰流量,保护万亩农田。是一座即饮用、灌溉、防洪、发电、调枯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该水源地已划分水源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3.57km2

那达勐水库供水人口约3.5万人,日供水量1.1m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供水需求会相应增加,水库的设计库容为4943.2m3,实际最大库容达到5481.7m3,水源有足够保障。 经查阅水质监测部门检测情况表明,我县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

9)混凝土搅拌站 

我县现建有混凝土搅拌站1家,于2013年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且已投入试运行,目前各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较好。

(10)投诉情况

在专项检查期间,共接到环境投诉10件,办理1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环保专项检查,发现还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1、部分企业的环保“三同时”落实还不到位。

2、部分企业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环保设施保养不力,环境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

3、部分企业应急措施尚不到位,应急设备不完善,员工的应急处理意识不强等;

四、整改处理意见

1、制砖企业未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必须限期完成;未安装除尘(除氟)设施的,必须按要求完成;

2、督促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3、要求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使污染物处理达标。对擅自停用或闲置环保设施、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要求企业继续加强放射源存放和使用时的安全管护,做好防盗、防遗失工作。

总之,通过这次环境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初步摸清了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从各方面尽可能地减少污染,切实消除污染隐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