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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举办勐海县2015年环保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0-19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举办勐海县2015

环保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海环发〔20157

各乡镇、黎明农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11日施行,为深入理解新法的理念和精神,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要求,全面提升知法守法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法制观念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环保干部的履职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勐海县2015年环保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525526日。

524下午15301730在县委党校报到。

二、培训地点

勐海县委党校

三、培训对象

全县11个乡镇及黎明农场管委会分管环保领导及环保所全体干部、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各参加1人、全县矿山企业及国控企业分管环保工作主要负责人及环保员。

四、培训内容

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廊道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核心项目二期西双版纳示范项目能力培训)、防污治污、环境监察执法等知识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妥善安排工作,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县环保局办公室,经县环保局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二)请各乡镇、单位及有关企业于519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反馈至县环保局邮箱或通过传真反馈。

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安排好有关工作。

联系人:陈翠玲  

  话:5123318(传真) 

  箱:mhxh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