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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领导成员分工的意见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关于调整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领导成员分工的意见

 

局机关各股室、环境监测站

根据《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设置方案》,明确了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领导成员依据分工有序开展工作。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领导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分工意见如下:

继锋  副局长(主持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涉水、大气、土壤、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河长制等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


张永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事务、财务、政务公开、疫情防控、人事、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绿色创建生态环境监测、对外生态环境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政审批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策法规、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的起草、生态环境统计生态行政审批、辐射环境监督执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等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为本局的新闻发言人;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办公室、自然生态和宣教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行政审批股环境监测站


    党组成员、环境监测站站长,负责党群、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领导成员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调配合,应互相补台。各领导成员的分工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和安排的工作任务,局机关各室、环境监测站要服从党组、行政班子工作的安排,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共推全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