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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环罚〔2024〕10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3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环罚2024〕10

 

 

勐海双佳果筐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822MACLB0MF09

地址:打洛镇勐景莱料场

经营者:娄炳远


  勐海双佳果筐加工厂(以下简称“厂”)环境违法一案,经我局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9月14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执法人员开展塑料行业检查排查工作,发现你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

行为:

1.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2.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

3.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

以上事实,有2023年9月14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3年9月14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3年10月16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3年9月14日现场照片(2页5张),2023年10月2日现场照片(1页4张),视频等证据为凭。

你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12月14日告知你厂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厂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你厂于2023年12月19日提交了听证申请。你厂提出听证申请要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我局认为:你厂在我局2023 10月31 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于12月仍收到 “无证加工”的投诉,存在故意拖延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对你厂的听证申请理由不予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 等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你厂因怠于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造成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处罚。结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正向激励制度》,你厂提供“企业组织所有职工开展生态环境相关知识培训”的照片证明开展培训,激励积分计为3分。

综上,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企业自觉守法,结合你厂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社会影响;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违法 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等考量因素,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进行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减免责清单”〉的通知》(云环通〔2022〕158号)的规定,结合你厂违法行为的对环境影响程度、整改情况、配合调查取证情况、社会影响程度等裁量因素,我局决定对你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肆拾柒万肆仟元整(¥474,000.00)。

(“未批先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依法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未验先投”处罚款人民币肆拾柒万肆仟元整;“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罚没款采用直缴方式,你厂收到处罚通知书后,与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财务室张虎联系(电话0691-2125322),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后,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至银行交款,缴纳完罚款后,请携带纸质缴款凭证和本决定书到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财务室开具罚没收据,并将收据交至勐海分局作为结案材料。

四、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厂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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