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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对勐海县曼扫花岗岩石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1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对勐海县曼扫花岗岩石场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勐海汇连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报批的《勐海县曼扫花岗岩石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103-532822-04-02-915928位于勐海县勐遮镇曼扫村民小组,建设性质为建。项目矿区面积0.0443km²,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3.45m³/a10t/a)。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8.4万元,占总投资的32.3%,项目总占地面积44300㎡,在原石场空地增加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升级改造项目,不改变矿山开采规模、方式,新建1条年产1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及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在原有的设备上新增螺旋洗砂机1台、轮斗洗砂机1台、压滤机1台、制砂机1台、脱水一体机1台、清水罐(200m³)1个、沉淀罐(240m³)1个、中转池(20m³)、布袋除尘器等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落实施工期各项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喷淋洒水、及时清扫、防尘网抑尘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防止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开挖土石方合理利用于矿山覆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须妥善处置。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破碎和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集气罩收集加“布袋除尘器”的方式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进料粉尘、破碎和筛分工序逸散粉尘、堆料区扬尘及餐饮油烟、汽车尾气等,破碎、筛分工序采取区域密闭,物料输送皮带全封闭,进出料口及制砂工序采取设置洒水装置抑尘、堆料区遮网覆盖、喷雾洒水、厂区四周绿植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洗砂废水经洗砂设备进入中转池(20m³),经提升泵进入沉淀罐(240m³)絮凝沉淀处理,进入清水罐(200m³)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设置1个初期雨水沉淀池(50m³)用于收集雨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洒水降尘,部分外排;设置1个事故池(30m³)用于收集项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业消耗。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压滤机滤渣等,经收集暂存外售砖厂制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自行清运至周边生活垃圾收集点;隔油池油泥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机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处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局部封闭及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应依法申报排污许可。

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备案,并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防范、减缓措施,以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确保环境安全。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自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在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意见书、验收调查(监测)报告和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如实向社会公开,并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将验收材料整理归档,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工程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涉及其他相关行业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你公司应当在开工建设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获批准不得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勐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建设与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督查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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