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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转载西双版纳州政务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01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更好的理解《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的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编制依据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领导相关批示要求,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贯彻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初稿,并于201862125日在30多个部门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2018628日,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州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意见》送审稿,呈报州政府审定后于726正式印发执行。

二、《意见》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要素聚集和规范管理制度等5大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发展目标3个方面。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规划引领、集聚集约、发展导向的原则,紧紧围绕三个定位战略目标,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发挥区位、开放、资源优势,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思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要素支撑、完善管理制度,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推动我州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转型发展的引领区,体制创新和开放型经济的先行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

功能定位包括:开发区以产业集聚发展为基本特征,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存量变革、增量崛起、特色壮大、品牌创建,成为制造业、高新技术和外向型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发展平台。行政新区、大学园区、物流园区以及其他不具有开发区内涵的园区,不纳入开发区管理。开发区实行国家、省、州分级分类管理。

发展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的中小微企业,引进一批带动示范作用强的产业项目,打造一批产值超百亿的产业园,初步形成支撑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柱产业群。

(二)参照省实施意见,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要素聚集和规范管理制度等4大部分14个方面内容提出我州重点园区发展方向,并明确23个州级责任部门及单位。

1.突出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旅游度假区重点突出旅游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

2.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活力。优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持续深化开发区放管服改革,创新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

3.促进要素集聚,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完善金融和资本支撑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4.规范管理制度,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升级管理,完善开发区审批程序和公告制度,建立开发区评价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