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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转载西双版纳州政务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01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更好的理解《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工作方案的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编制的依据及过程
2018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8年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8〕68号),要求各地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8月30日,州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我州工作方案,并报州政府审定。接文后,州发展改革委立即进行了工作落实,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以及工作进度要求。2018年9月1日,州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省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西双版纳实际,正式起草我州工作方案。经反复研究修改,于9月5日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在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9月12日,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州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西双版纳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8年工作方案(送审稿)》,呈报州政府审定后于9月18日正式印发执行。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的框架结构部分参照了省工作方案的结构模式,并紧密结合西双版纳州钢铁产能实际,以及前阶段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情况,重点突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提出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等内容,并将5项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到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要求各县市区具体抓落实。其中,目标任务内容主要不同于:
(一)《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8年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分别为:1.压减粗钢产能27万吨;2.落实配套资金,使用好奖补资金;3.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4.依法依规抓好去产能;5.加快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省工作方案具体的任务分工,并结合西双版纳州钢铁产能相关的企业和产业实际,我州工作方案中目标任务相应调整修改为:1.严禁新增产能;2.坚持淘汰落后产能;3.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5.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重点主要是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防退出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等。
(二)省工作方案附件部分的《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制产能2018年工作计划表》由于不涉及西双版纳州。结合实际,因此我州工作方案未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表。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