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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来源 :转载西双版纳州政务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28

为便于公众理解,《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184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的

(一)背景。建筑业是我州主要的经济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州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全州建筑业增加值48.31亿元,占全州生产总值12.22%;建筑业上缴税收5.31亿元,占全州税收总收入的14.53%;建筑业产值完成12.6亿元,建筑业产值和建筑业增加值数据倒挂,本地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占全州建筑总量的10%左右,建筑市场开放度近70%,远远大于全国、全省其他地州平均水平。为进一步深化我州建筑业改革,促进我州建筑业加快发展,全面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有必要在新的政策背景和市场环境下制定指导和促进全州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5号)《云南省住建厅、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18个厅局联合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建建〔2017423号)《西双版纳州州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西审改办发〔20173号)《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8  2018)制定。

(三)目的。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推进建设新时代全州建筑业现代化的经济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5号)精神,立足我州实际,坚持市场导向,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顺应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改革发展方向,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创新创优、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我州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意见的结构和主要任务

(一)框架结构。实施意见由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筑业发展效率变革;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业发展质量变革;加快创新创优,推动建筑业发展变革;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推动建筑业发展动力变革;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建筑业市场活力等5方面构成

(二)主要内容。明确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格规范其行为;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督;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全面敞开企业资质办理渠道;推动工程承包方式改革;优先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建筑业人力资源开发;切实抓好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装配式产业发展,扶持专业承包企业;支持企业开创埠外市场;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除国家、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费用外,其他各级各部门不得针对建筑业企业出台收费文件;严格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落实建筑业营改增改革任务;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完善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实施差异化管理等20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任务。

三、结合实际,管理创新和惠民利民新措施方面

(一)关于中介超市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中介超市摇号选取建设工程专业类服务机构的机制,建立科学合理选择优质优价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价格,遏制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现象。

(二)规范招投标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落实招标人负责制,简化招标程序,继续执行非国有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制度,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的政策,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线业务办理和电子化招投标的整合,按照行业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有序推进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简化招标投标流程,促进过程公开透明,制约恶意低价中标。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坚决查处违规干预插手、围标串标、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和公共资源交易重流程、轻监管等问题。

(三)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较强、资产规模较大、社会信誉好的建筑企业或企业集团。对全年建筑业产值超过2亿元的本地建筑业企业(指工商注册地在西双版纳州辖区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下同)给予减免各类保证金的缴纳或出具年度保函和担保保函等政策的支持和奖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扶持高资质等级、信誉良好建筑业企业发展,实行点对点帮扶计划,力争每年新增1家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

(四)推动工程承包方式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本地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设计企业转型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设计施工采购完整的供给能力,逐步实行建设与投资一体化运行模式,参与建筑产业化,拓宽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实现从单一承接业务向综合承接业务转变。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本地企业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接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在西双版纳州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的项目公司承接建设项目。

(五)优先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建设单位在选择投标人时,同等资质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建筑业企业入围参与投标和选定中标人。建立有注册执业资格的建设项目负责人诚信档案,允许无质量安全事故、信誉好、能力强的本地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在合理区域范围内承接3个以下小型工程。

(六)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装配式产业发展,扶持专业承包企业。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支持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组建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鼓励建筑装配式发展,扶持钢结构、施工劳务从业人员申办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建材生产企业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地产项目等要优先选用绿色建材,鼓励各类建筑使用绿色建材。引导中、小企业向特色专业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专业资质承包企业,支持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 

(七)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工程项目数字化动态监管,企业派驻项目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施工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建立项目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制度。加快工程项目结算工作,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对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不按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所建房屋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八)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和重点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加强工程款结算管理,建立约束机制,逐步推行预算价、中标价、结算价按规定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竣工决算编制时间,坚决遏制不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行为;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建立定额人工费调整机制和补充定额发布机制,完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系统,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满足市场需要。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九)落实建筑业“营改增”改革任务。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分析,完善有关政策,各级税务部门要简化流程,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营改增改革的指导和服务,积极研究落实建筑产业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优化管理模式,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强化内部管控,推行州外企业在州内承接的项目实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十)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完善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实施差异化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使用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政府投资工程必须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按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的纪委监察委要进行约谈。

四、关键词诠释和重点事项

(一)取消建筑业服务机构进中介超市摇号确认机制。取消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等建筑业服务机构进中介超市摇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模以上必须招投标的,纳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模标准以外的,由建设单位结合工程实际,通过竞争、比选等选优方式自主发包。

(二)进一步完善行业部门在线业务办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的整合。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39号)要求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遵循建设工程行业管理相关办法和技术规范,不搞一刀切,按照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本地建筑业企业中标率的有利条件,有序推进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简化招标投标流程,促进过程公开透明,制约恶意低价中标,促进我州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应由建设主体单位缴纳的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转嫁给施工企业或垫缴。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4类保证金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落实保证金收取、返还、减免等有关要求。推行采用银行保函、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方式,逐步取代缴纳现金和预留工程款形式的各类保证金。建立和推广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担保制度,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保修金担保等制度。

西政办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