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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海县关于推进生态经济产业 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1-08

关于《勐海县关于推进生态经济产业

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产业是强盛之基、兴旺之本,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集中力量把生态经济产业做大做强。自2016年全省提出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发展以来,省州多次召开相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云政发〔201690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西发〔201759号)等文件,为生态经济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促进生态经济产业持续良好发展。

二、起草依据

实施方案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云政发〔201690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西发〔201759号)和《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壮大生态经济产业实施方案》(海发〔201624号)三个文件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规划》起草形成。

三、主要框架及内容

《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省、州生态经济产业发展决策部署,突出我县政策措施的具体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主要包括九个大块,25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大块是优化产业布局。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布局产业。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

第二大块是提高创新驱动能力。

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该部分内容与州级方案不同之处:围绕“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改为:围绕州内领先,省内先进

修改说明:文中目标任务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所提出。

在落实《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对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的同时享受州级财政科技资金研发投入后补助,州级财政按照企业研发支出的1%给予奖励。改为:全面落实《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并积极争取州级财政按照企业研发支出的1%的奖补资金。

四是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第三大块是深化关键领域改革。

五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六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七是深化要素市场改革。

第四大块是加强主体和载体培育。

八是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

九是强化企业主体引进。

该部分内容与州级方案不同之处:支持各县市区安排生态经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改为:支持6大生态经济产业主抓部门安排生态经济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修改说明:文中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所修改。

十是培育生态经济产业园和区平台。

第五大块是培育壮大民营经济。

十一是加强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

十二是培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十三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第六大块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十四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十五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十六是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该部分内容与州级方案不同之处: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新增修改为: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执行情况。

十七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该部分内容与州级方案不同之处:出台降低铁路、公路货物运输成本的政策措施,改为:贯彻落实降低铁路、公路货物运输成本的政策措施

十八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第七大块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十九是利用积极财政政策扶持产业。

二十是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产业。

第八大块是加大产业人才培养。

二十一是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是完善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第九大块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二十三是优化政府服务。

二十四是改善公共服务配套能力。

二十五是健全产业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