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和内设机构

来源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1

一、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拟订全县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开展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

(五)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 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县参与次区域合作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调整全县参与次区域合作的战略、对策;负责全县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提出县域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分配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放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关于投资项目报件的咨询接件、录入分办、初步审查、受理审批、查询反馈和跟踪监督,推动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和三级联动审批等工作;负责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平衡;负责产业政策和能源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十)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负责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价格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好定价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与审批;负责收费统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全县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县级定价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成本监审。负责辖区内的关系民生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

(十四)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管国有粮食企业;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落实粮食风险基金;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勐海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煤炭生产运行调度;依法对煤炭资源开发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申报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产品经营资格证。拟定燃料乙醇等新兴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八)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煤炭行业管理管理燃料乙醇职责。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和参与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课题调研;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督查、信访、保密等日常政务;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办公自动化、审计、接待、保卫、综合治理、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行政事务;承办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组织协调全局系统的普法工作;协调下属单位和归口管理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体改股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专项规划、综合区域规划;研究并提出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负责提供宏观经济和市场运行状况及趋势的信息,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根据国家、省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全县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研究、调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投资管理股

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做好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布局,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监督社会和民间投资计划;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国债项目管理;对国家、省、州以及县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等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结构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固定资产项目前期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上报和审批工作;对规划中拟建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负责全县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复审和监管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指导煤矿基础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煤炭瓦斯治理和瓦斯等级鉴定,负责县级煤矿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审查,指导煤矿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负责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矿井整顿关闭,组织指导煤矿生产、技术改造,负责煤矿技改项目核准;提请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配合开展煤炭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认证;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煤炭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落实整改,参与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煤矿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拟订煤炭工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推进煤炭企业深化改革,指导煤矿改革发展。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农村经济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农垦、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农业基本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和以工代赈的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审批或审核农业、环境保护、国土整治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负责编制全县兴边富民工程的三年发展规划,协调全县兴边富民工程实施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社会发展股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负责审批、上报和安排专项社会发展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价格管理股

贯彻国家和省、州有关价格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好定价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与审批;负责收费统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协调权限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县级定价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成本监审。负责辖区内的关系民生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粮食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产业发展规划,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落实粮食风险基金;负责勐海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

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65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691-5122423(办公室)

0691-5124273(综合股)

0691-5124277(投资股)

0691-5122485(农经股)

0691-5198011(社会股)

0691-5122257(价格股)

0691-5122180(粮食股)

六、负责人信息

 宇,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