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和核定城市电瓶公交车票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10-22

 

勐海县佛玉公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勐海电瓶公交车票价调整申请书》及《关于勐海电瓶公交车票价的补充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云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我局经过成本监审,并于2010年8月3日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具体调定价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海政复〔2010〕152号《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核定电瓶公交车票价的批复》)决定调整我县城市电瓶公交车票价。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城市所有线路公交车票价实行全程一票制,由现行的1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
    二、便捷型公交车:考拉4座票价核定为3元/人次、新瑞8座票价核定为2元/人次。
    三、夜晚22:00时以后至早晨6:00时以前,乘车票价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可上浮最高不超过50%。具体执行标准由企业制定公示并报我局备案。
    四、乘车优惠政策及办法
    1、线路公交对老年人及1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的优惠办法按公司的承诺办理;伤残军人、特困对象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残疾人凭有效证件1元/人次。
    2、便捷型公交车;70岁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特困对象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60岁以上70岁以下的老年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1元/人次。
    3、对线路公交车实行月票的优惠办法由公司制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五、实施时间;此标准自2010年10月31日零时起执行。
    六、涉及优惠政策的补偿和相关补贴的具体措施,由建设主管部门汇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七、要求: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工作政策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请你公司认真组织实施,不折不扣地执行以上各项政策,落实以上各项公交乘车优惠,兑现各项承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并制订相应管理措施,加强对公交车运营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执行过程中有何反映,请及时向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