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8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2024-03-13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勐海县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 2023-12-12 关于召开调整勐海县城城镇供水价格听证会公告(第2号)
- 2023-11-17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县城城镇供水价格听证会公告(第1号)
- 2023-09-18 关于政协勐海县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40号提案的答复
- 2023-03-22 关于勐海县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实行价格报备监管的通知
- 2022-11-14 关于召开调整勐海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听证会公告(第2号)
- 2022-10-13 关于召开勐海县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听证会(公告1号)
- 2022-08-16 2022年8月12日第30期西双版纳州粮油价格监测情况统计表
- 2022-02-15 关于召开调整勐海县城停车收费听证会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窗口>>通知公告>>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8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报告
公告3号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11月1日组织召开了“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由
拟对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进行调整。
(二)听证时间
2016年11月1日下午。
(三)听证地点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设置及到会情况
本次听证会正式邀请代表共15人(其中:各类消费者7人,经营者1人,专家学者3人,人大、政协、相关部门等4人),参加旁听3人,列席人员2人,听证监督人2人,记者1人。听证代表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委托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等方式产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另外,听证主持方(包括听证会记录人员、会务组工作人员)、申请方参加人员根据听证实际需要确定。听证会正式代表,应到15人,其中1人因事请假,实到14人,超过听证代表人数一半以上,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的规定。
(五)听证人的设置和主持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2名,分别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分管领导和价格收费管理股负责人担任。
听证会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分管领导主持,价格管理股负责人向听证会陈述听证方案,并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介绍和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成本监审报告。
会上,各位听证代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14名出席听证会的代表,有全部都作了口头发言,并明确表示支持这次调整价格。
二、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2016年9月,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关于门票价格调整的请示》(勐景字〔2016〕13号),要求对2004年制定的勐景来景区门票试行价格进行调整。按照国家和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以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据法定程序,对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开展了成本监审,并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制定了以下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
鉴于近年来景区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升级改造,旅游环境和品质不断得到提升,游览参观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得到充实。现行门票价格与省内、州内同级景区及其它省份乡村旅游同类景区相比已明显偏低,为保证景区不断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景区门票价格势在必行。我局成本监审人员对勐景来景区2013年至2015年三年的成本及相关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国家和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情况,综合考虑利润、税金、景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以及社会承受努力等因素,拟将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每人次50元调整为65元。
三、听证会代表对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听证方案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所有参加听证会代表一致认为,合理调整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是弥补景区经营成本的需要,也是确保景区正常的经营需要。但是听证代表就此次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以及景区的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听证会代表普遍认为此次门票价格的调整理由和依据都比较充分,是顺应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可以理解和支持的。
(二)部分听证会代表提出,由于该景区门票价格虽然已经执行近13年,但其价格管理形式仍然是试行价格,应明确核定其正式运行的门票价格后,再作调整,因此,此次听证会应为制定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在制定其价格时,不应受有关调整门票价格的幅度限制。此外,从价格管理权限划分,下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景区门票价格不应高于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同级别的景区门票价格。但是,也应综合考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作出定价的具体时间是否是当年或者是已经有多年的执行时间等因素。
(三)部分听证会代表从外地和本省其他地州相同级别景区的门票价格均比西双版纳州的景区门票价格高出许多等因素分析,为确保我县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将此次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确定为80至100元之间较为合理。
(四)部分听证代表从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出发,认为景区的发展要体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不同消费群体的承受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对特殊人群(儿童、离休人员、军人、残疾人等)的减免优惠办法。此外,景区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当地群众的支持,建议对当地群众给予适当的减免或者优惠。
(五)部分听证代表从景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有限公司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比如,要求该公司对景区内的小商品市场按照统一店铺设计、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等。
(六)大部分代表还建议,在调整或制定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的同时,景区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游览品质和知名度。一是要加强对景区生态、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二是要注重员工素质培训,提高服务质量、重视旅游环境的维护,更好地为游客提供服务;三是加强宣传、拓宽营销渠道,进一步提高景区的知名度。
四、意见的采纳情况及说明
根据国家、省有关景区门票价格的管理规定,听证人对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对意见或建议作如下处理:
(一)关于确定景区门票正式运行价格的意见。我局将采纳此意见,将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由原试行价格核定为正式运行价格,所核定的门票价格将不受国家有关门票价格调整的幅度限制。
(二)关于将此次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确定为80至100元之间的建议。
经我局一再分析、研究,虽然我们已经采纳听证代表建议此次核定景区正式门票价格不受国家对有关门票价格调整幅度的限制,但是我们通过前期的调研、成本的核算、州内同类门票价格的水平以及游客的承受能力和社会各方面影响的分析,对听证代表提出这一建议不予采纳。
(三)关于社会保障措施贯彻落实的建议。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政策中,对特殊人群(儿童、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离休人员等)减免与优惠的规定,我们将加强辖区内各景区景点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避免与国家政策冲突,对当地群众的减免优惠,由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和掌握。
(四)关于对景区内的小商品市场加强管理的建议。此建议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有限公司已表示采纳。
(五)关于景区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游览品质和知名度。此建议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有限公司也明确表示采纳这一建议,并且这一建议也是景区在今后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
五、我局的意见
根据听证会情况,我局在综合考虑景区运行成本的补偿、景区为发展进行改扩建的需要以及州内相同级别景区的门票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最终门票价格。
下一步,根据有关规定程序,我们将核定西双版纳勐景来景区门票价格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执行。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