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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举行民用爆炸物品配送价格听证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加强我县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管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确实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2008年3月18日,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举行价格听证会,对“制定勐海县民用爆炸物品专车押运、配送价格”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书记周文仲主持。会议共聘请正式代表23人,列席代表5人。其中,正式代表包括县人大、政协代表,消费者代表、相关部门代表以及专家学者代表。听证会应到人数28人,实到人数25人,符合《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
此次听证会还邀请了县广播电视局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会上,申请人代表勐海县物资责任有限公司对民用爆炸物品押运、配送价格申请的理由作了充分的说明。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介绍了有关价格听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在会是上宣读了《关于制定我县民用爆炸物品专车押运、配送价格的初审意见》;听证代表就征收方案及相关材料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和质询,申请人作了必要的解答。听证代表对申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较好的论证和分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和观点。
制定民用爆炸物品专车押运、配送价格,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为了加强我县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管理,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确实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需要。其价格的合理制定有利于促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大多数代表原则上同意勐海县物资责任有限公司提出的价格方案。同时,听证代表也对价格方案和有关说明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会议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取得圆满结束,基本达到预期的目的。
会后,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将认真研究各位代表的意见,在综合各位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勐海县物资责任有限公司提出的配送价格申请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