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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5-19

各股、室、价检所及价格认证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促进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为群众服务意识,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 〔201051号)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为认真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的,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按照县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评议对象为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物价检查所及价格认证中心。

(二)评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等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政府部门的建设。

主要内容有:

1、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在公正执法方面,是否存在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

3、在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

4、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5、在服务方面,是否存在作风粗暴、生冷硬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6、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刁难群众,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三、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

(二)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

(三)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价与集体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四)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四、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我发改部门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评议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局长

副组长:周文仲   书记

              副局长

成员:  王树祥   办公室主任

             综合股股长

        邬学民   体改股股长

             社会股股长

        徐海峰   投资股股长

        白秀萍   农经股股长

             兴边富民办主任

        张艳宏   物价检查所所长

             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敏兼任;具体联络和协调工作人员王树祥。

五、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按照县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20日—510日)结合我局实际,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示《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二)查找问题阶段(511日—61日)。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并于531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监察分局。

(三)民主测评阶段(62日—71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发放问卷测评表(测评表另定),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召开测评会议等形式进行民主测评,将测评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于630日前,将测评汇总材料报送监察分局。参评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所、中心)成员、向社会聘请的评议代表及本部门的服务对象等。

 (四)落实整改阶段(7月2日—8月20日)。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通过其它渠道收集到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向县纠风办、评议代表和服务对象通报整改结果。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充分说明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和确定整改期限。于818前,将落实整改阶段总结材料报送监察分局。

六、评议员的选聘及职责

评议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选聘等方式产生,主要包括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我局向社会聘请的评议代表。

评议员职责:

(一)   了解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

(二)   收集群众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问题。

(三)   参加评议反馈会,发表评议意见。

(四)   了解和监督被评议单位落实整改情况。

(五)   对被评议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并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二)民主测评的结果,将作为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等重要指标和条件。加大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力度,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高的,将予以通报表扬。

(三)整个评议工作严格按照 “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和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