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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信息指南

来源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14

    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获取本局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局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1.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范围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http://www.ynmh.gov.cn/fgj/fgj.dhtml);

2.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

(三)公开时限

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勐海县东纳路6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691-5122423;传真号码:0691-5122423;电子邮箱:mhxfgj@163.com;邮政编码:6662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形式提出: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部门:勐海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监督电话:0691-5122423,地址:勐海县东纳路65号,邮编:6662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