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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关于印发云南省大抓项目提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2-29

云南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关于印发云南省大抓项目提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云南省大抓项目提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召集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云南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

2023年5月14日

 

 

 

云南省大抓项目提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着力扩大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以项目带投资、以投资稳增长,持续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实现项目早落地、早竣工、早投产,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理念,把项目工作作为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工程,以“谋划储备提速、审批服务提速、要素保障提速、项目建设提速”为重点,持续推动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主要目标

以项目提速提质提效为核心,推动加快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滚动发展和梯次推进格局,引导全省上下最大力度抓项目、最快速度建项目、最优服务推项目,力争2023年省级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00%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谋划储备提速

1.滚动储备一批。省级安排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5亿元,切块下达各州(市),支持各地聚焦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谋划储备一批符合规划要求、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州(市)、县(市、区)两级要加大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力度。用好“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项目谋划储备库,储备一批省级重大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递补,各地省级重大项目总盘子不低于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总规模的1/3,支撑省级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超6600亿元。〔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审批服务提速

2.提升服务质量。省级重大项目按层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省级重大项目“1对1”服务工作专班,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对省级重大项目开展服务工作。州(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包保挂钩本地区的省级重大项目,实行项目审批全流程“帮办”服务,主动提前介入,加快完善项目建设条件,助推项目尽早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3.提升审批效率。各级审批部门要全面落实并联审批,规范有序实施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全流程办理,实行“前台一窗受理、统一窗口出件”,实现“一套材料申报”,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再压缩10%左右。〔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级有关审批部门〕

(三)要素保障提速

4.强化调度协调。统筹推进“督进度”和“强服务”,持续高效运转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建立“每周一调度、半月一交办、一月一碰头”的工作推进机制,主动靠前服务,全程跟踪盯办,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助推项目建设。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按季度通报各州(市)投资增速、产业投资占比、民间投资占比、招商引资项目入库率、重大产业项目入库率,省级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预算内资金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等推进情况。(责任单位: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5.接续打好用地保障攻坚战。开展2023年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采取定期调度、集中会审、一线服务、以审代训、跟踪跟办“五个机制”,对各地上报的用地报件实行动态清零。省自然资源厅每周组织召开1—2次会审会,将11个会审处(室、局)各自独立审查调整为专人汇报、集中会签。用地报件自省自然资源厅受理到报送省人民政府的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明晰需办理的各项手续、要件要求和底线要求,避免用地报批走弯路,提升基层报件组卷质量;进一步压缩补正次数和补正时限,每个用地报件的补正次数严控在2次以内,补正未达到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各州(市)上报省级批准用地报件的补正限时严控在5个工作日,报国家批准用地报件的补正限时严控在15个工作日。同时,每季度向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报报件质量评分及排名情况。(责任单位:各级自然资源部门)

6.接续打好林地保障攻坚战。争取国家林地定额支持,全力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林用草需求,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即到即审、符合条件的即审即批、应保尽保。开展全省“林草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采取集中时间、加强力量、特事特办的方式,形成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林草部门共同答题、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林草要素保障模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审批措施,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率。州(市)、县(市、区)两级在法定时限内压缩用林审批办理时限各30%以上。(责任单位:各级林草部门)

7.接续打好环评保障攻坚战。深化环评审批制度创新,推动区域环评改革,持续调度重大项目环评管理“三本台账”,扎实开展“六个在一线”环评服务,深入基层开展帮扶指导,优化服务方式,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推动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倒排环评审批时间表,加快环评手续办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8.优化用能服务。简化节能审查流程和环节,强化过程跟踪管理,节能审查审批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不含节能评审及报告修改时间),对符合节能审查底线要求且能耗强度低、有利于产业链延伸、能源保供、新兴产业发展的省级重大项目优先办理节能审查。加强省级重大项目水电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

9.实施金融支持项目提速行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省级重大项目谋划初期提前介入,提供融资辅导等服务。建立“需求摸排—融资对接—专家辅导—问题反馈”全周期金融服务机制,提升省级重大项目融资对接精准性、有效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省级重大项目建设配足融资。力争2023年省级重大项目新增贷款额度较2022年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云南银保监局,省内有关金融机构)

(四)项目建设提速

10.推动项目提速。按季度组织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暨开工推进会和重点项目工作现场推进会,掀起项目建设热潮,推动投资增速、产业投资占比、民间投资占比、招商引资项目入库率、重大产业项目入库率等5个指标持续向好。按照2023年计划新开工的省级重大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以上、二季度达到60%以上、三季度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加快推动新开工省级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各州(市)2023年省级重大项目年度完成投资较2022年增加10%以上。〔责任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保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转,健全完善全省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省级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全省投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逐级压实责任。各州(市)、县(市、区)要落实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参照省级制定本地项目提速行动方案,依托本地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强化重大项目推进专班,按月确定工作目标,提高重大项目建设效率。

(三)健全奖惩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监测督促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省级“骏马奖”正向激励作用,优化评分指标权重,每月对投资指标综合评分前5名的州(市)给予通报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鞭策后进州(市)惩罚机制,对“骏马奖”综合评分连续3个月排名全省末5位的州(市),每次扣减下年切块下达该州(市)前期工作经费的5%,用于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