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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31 勐海县打洛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打洛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 2024-10-23 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23 权利义务承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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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十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8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