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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洛镇2017年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20
洛政发〔2017〕25号
打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洛镇2017年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镇属)中心站所、各省州县驻镇单位:
现将《打洛镇2017年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打洛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
打洛镇2017年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
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打洛镇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工作,防控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病例的输入及本地病例的发生,细化职责,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全面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疫情,严防疫情的发生和扩散,根据《关于印发勐海县2017年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防控原则
政府组织领导,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强化网格化管理;全民总动员,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媒孳生地;落实传染源的监测与管理;严防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二、组织管理
按照政府主导、多单位共同协作、全民参与的原则,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政府、单位及个人责任,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按镇人民政府的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全面、有序、高效开展防控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组织部署辖区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防治重大疾病部门联席会议”,强化辖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各项蚊媒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旦出现本地疫情暴发和流行,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促各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和蚊媒控制等综合防控工作;并负责组织发动和督促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各村委会
负责动员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灭蚊行动,适时开展入户清查及宣传工作,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外伊蚊孳生地。根据卫生计生部门和专业机构的防控意见,确定蚊媒重点防控地区和场所,开展疫点周边和疫区的灭蚊工作。组织专业队伍、药械,开展疫点、疫区的灭蚊、环境清理、消除孳生地工作。
(三)打洛中心卫生院
组织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疫情、媒介监测;组织对疫情进行分析和预测、预警;组织专业机构开展防控实施情况的检查、督查指导及风险评估;开展健康教育、医务人员培训等;负责宣教材料的开发、检测试剂、消杀器械及药品的储备;协助纪检部门对网格片区的督查;负责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病例的监测、检测、疫情报告及诊疗。
(四)私立医院及个体诊所
负责疑似病例的初步排查,发现病例及时报告和转诊,未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不得从事病例的临床治疗。
(五)打洛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成立督导检查组,定期对相关单位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问题较严重或多次督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究问责。
(六)镇宣传办公室、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会同打洛中心卫生院,组织指导做好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科普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管理引导。
(七)打洛镇中学、打洛镇小学、打洛镇友谊小学、打洛镇星乐幼儿园、打洛镇童星幼儿园
组织学校做好学生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监测工作,防止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学生家长配合做好清积水、灭蚊虫工作。
(八)打洛公安派出所、打洛边防派出所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依法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落实措施。
(九)镇财政所
安排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监测、预测、疫情处置、培训、演练和事件处置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经费;储备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疫情应急处置经费;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十)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加强景区、镇区工程和房屋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及时清理各类积水、垃圾以及卫生死角,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加强对景区、镇区工程和房屋建筑工地有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有病及时就医,及时报告;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廉租房、小区灭蚊行动,清疏镇域河道、镇区下水道,确保水流畅通,有效控制蚊虫孳生。
(十一)镇交通和安全生产中心、打洛运政管理所
按照废旧轮胎规范储存和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轮胎经营维修企业或个人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监督和指导企业或个人认真落实废旧轮胎规范储存和管理。
(十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结合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控制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疫情发生和传播。
(十三)打洛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督和管理;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灭蚊喷洒及疫情处置工作。
(十四)西双版纳州检验检疫局打洛办事处
负责出入境人员的检验检疫与传染病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计生和公安部门做好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
(十五)驻镇部队
各驻镇部队按照属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好单位内部清除积水、成蚊灭杀等工作;加强单位的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动员官兵家属共同开展防蚊灭蚊行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十六)其他单位
严格按照镇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和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单位内部登革热及寨卡病毒病的防控方案,做好单位内外环境、外来户籍及单位职工的管理,定期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为主的灭蚊消杀工作,落实各项防蚊灭蚊措施。
三、具体防控措施
(一)网格化管理
1.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开展日常以灭蚊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同时,根据布雷图指数的监测情况,适时启动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清除蚊虫孳生地、灭杀成蚊,把布雷图指数控制在5以下。
2.工作时间及内容
(1)2017年3月1日前,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构。
(2)2017年3月1日前,组织召开登革热及寨卡病毒病防控工作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自2017年3月起,各村委会、各镇属中心站所、各省州县驻镇单位每月上旬前全面组织开展1次为期至少1周的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4)发生寨卡病毒病疫情及登革热暴发疫情时,镇政府将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成立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爱国卫生运动
1.工作内容
(1)清除蚊虫孳生地
①翻盆倒罐,清除闲置积水容器。清除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容器应当逐一翻转倒放,如胶桶、胶碗、水桶花盆、水缸、咸菜缸等。
②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清除绿化带和卫生死角塑料薄膜、一次性塑料容器。
③管理好居民家中腌菜坛,每3天换水坛口水1次。
④管好饮用水或功能性容器积水。饮用水容器或功能性容器积水要求严密加盖,每3天换水1次。
⑤种养水生植物的花瓶,每3天换水1次,冲洗植物根部,彻底洗刷容器内壁;大型莲花缸、池,可放养食蚊鱼等。
⑥治理轮胎。轮胎要求整齐叠放存放室内或避雨的场所,如要堆放室外,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不积雨水。必要时在轮胎内施放杀幼剂,如安备1%沙粒剂。
⑦竹筒树洞的治理。公园、学校、园林景点的竹筒、树洞要用灰沙堵塞,或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十”字砍刀法,使其不再积水。
⑧对于一时无法清理的积水(建筑物排水沟等),可采用投放杀幼剂,如安备1%沙粒剂,按照0.5g/m3投放。
(2)灭蚊喷洒
在重要的蚊虫孳生栖息场所,如周围绿化带、阴凉场所,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差的绿化带、村委会、村小组卫生死角,房屋周围,收治病人医院病房的纱门纱窗及周围环境等由居民或单位进行重点滞留喷洒;公共区域由打洛中心卫生院牵头组织进行滞留喷洒和空间喷洒,具体措施由相关单位自行制定。
2.参与单位
各村委会、各镇属中心站所、各省州县驻镇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
(三)病例监测
1.工作内容
(1)做好发热病人的分诊及转诊工作。
(2)开展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诊断。
(3)配合对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进行实验室检测。
(4)配合对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病例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5)配合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病例复核。
(6)出现输入和本地病例时,配合开展病例搜索工作。
2.开展时间:2017年全年。
3.参与部门
打洛镇中心卫生院。
(五)医疗救治
1.定点医疗机构:打洛镇中心卫生院为定点医院。重症病例救治原则上统一定点在州人民医院救治,特殊情况不能转院的在以州人民医院为主的医疗专家组指导下进行救治。
2.工作职责: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工作,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强化疫情监测检测和疫情登记报告管理,规范开展病例诊疗工作。
加强对发热病人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特别是对来自登革热、寨卡病毒病流行地区的发热病人的排查和诊疗,对于可疑病例,立即进行检测并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对病例进行防蚊隔离处理,切实落实好“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措施,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病例实行住院隔离治疗。
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急诊、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的院内传播。
认真组织开展登革热、寨卡病毒病《诊疗指南》的学习培训,强化和规范诊疗技能,不断提高诊疗水平,最大限度减少重症,避免发生死亡病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宣传栏、健康处方、门诊大屏幕等开展灭蚊防病宣传。
(六)宣传
1.工作内容
每月利用广播、电视、媒体、手机平台等方式大力开展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宣传工作,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和提高群众防病能力。
2.参与部门
政府主导,打洛中心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各单位共同参与。
(七)督查检查
1.工作内容
(1)纪检与行政督查:由镇纪委、镇政府以明查暗访等形式配合网格化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从严依法监督,针对薄弱环节,突出督查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对责令整改的单位要进行追踪,跟进复查。
(2)业务督查:镇中心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县级部门对所有网格片区开展媒介监测、评估与督查工作,媒介监测、评估结果及督查意见要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开展时间
(1)纪检督查:日常督查每月开展1次,疫情发生时,适时开展督查工作。
(2)业务督查:日常督查每月开展1次,疫情发生时,适时开展督查工作。
附件:打洛镇2017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量化及时安排
附件
打洛镇2017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防控量化及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
工作指标 |
工作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网格化管理 |
完善组织领导机构,上报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
3月1日前 |
打洛镇人民政府 |
|
网格化管理工作 |
全年 |
打洛镇人民政府 |
|
|
爱国卫生运动 |
清除 清除虫孳生地(以单位为主导,全民参与) |
每月上旬 |
各村委会、各(镇属)中心站所、各省州县驻镇单位 |
|
灭蚊喷洒(以单位为主导,全民参与) |
每月上旬 |
各村委会、各(镇属)中心站所、各省州县驻镇单位 |
|
|
媒介监测 |
固定点监测 |
监测频率: 1-3月,每月一次;4-10月每半月一次;11-12月每月一次 |
县疾控中心 |
|
快速评估监测 |
每月覆盖全部网格 |
县疾控中心 |
|
|
病例监测 |
发热病人的分诊及转诊 |
全年 |
打洛镇中心卫生院 |
|
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诊断 |
全年 |
打洛镇中心卫生院 |
|
|
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实验室检测 |
全年 |
打洛镇中心卫生院 |
|
|
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病例行网络直报 |
全年 |
打洛镇中心卫生院 |
|
|
首例病例的复核 |
全年 |
州、县疾控中心 |
|
|
出现输入和本地病例时,开展病例搜索工作 |
全年 |
县疾控中心 |
|
|
督查 |
由纪检监察等部门以明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
不定期督查 |
镇纪律检查、镇人民政府 |
|
县疾控中心对所有网格片区开展媒介监测、评估工作,对媒介监测、评估结果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并提出指导意见。 |
每月 |
县疾控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