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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泼水节、劳动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来源 :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03
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生态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当前天气干旱风大,林内枯枝落叶、地被物丰富,林内可燃物增多,清明节上坟祭祖、泼水节及劳动节等节假日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生产用火和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入攻坚期,布朗山乡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最高站位、最严要求、最强举措抓好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全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动布朗山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布朗山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共筑防火屏障
利用微信平台、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知识、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宣传,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格管控野外火源,筑牢森林防火防线
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全乡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防死守、严阵以待,抓牢野外火源管控,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各类野外用火综合治理,杜绝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区上坟烧纸和焚烧秸秆、地埂等行为,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确保火源管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突出管控重点,对重点防灭火区域实行封山管理,对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严密监护。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患于未“燃”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保持高度戒备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熟悉值班调度和处置程序,确保信息畅通,严禁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四、进入林区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禁焚烧秸秆、烧荒燎堰;
(三)严禁上坟祭祖时焚香、烧纸、点蜡等殡葬用火行为;
(四)严禁生产、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六)严禁野炊、烤火取暖、玩火取乐、林区狩猎;
(七)严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八)严禁燃放孔明灯;
(九)严禁焚烧垃圾;
(十)严禁其他野生用火可能产生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五、加大查处震慑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全乡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的,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灭火不得力造成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或重大影响的,坚决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同时,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
各村、各有关单位务必尽心尽力,扛牢森林防火责任、做实做细森林防火工作,为保障布朗山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或森林火情,应立即制止并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勐海县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691—5122499
布朗山乡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691—5513118
特此通告!
布朗山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