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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08

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表.xls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发〔2017〕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数字化要求,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的通知》(云政发〔2017〕39号),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和各牵头负责单位,要根据重点任务和《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表》,完善规划,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定工作进度,制定实施方案,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旅游发展委)。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明确督查重点,列出督查清单,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方案,按照省上考核办法要求,制定全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时间表及进度考核办法,建立定期督查机制,严格监督考核问责。

附件: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表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云南省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数字化要求,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的通知》(云政发〔2017〕39号),对照《西双版纳州旅游文化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西政发〔2017〕25号)、《西双版纳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年)三年行动计划》(西发〔2017〕39号)和《西双版纳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7〕29号)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沿边开发开放、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旅游强省”等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区位、人文、资源等优势,深入实施“旅游强州”发展战略。按照全域旅游发展思路和智慧旅游发展要求,以民族传统文化和生态文化为灵魂,以建设连接中国西南和东南亚两个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枢纽站、国际旅游集散地和国际生态旅游州为总体目标,根据“突出重点、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以面成片”和“一核三线” 布局规划,调整旅游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旅游配套功能,引导旅游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集中,大力推动旅游提质增效,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州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

依托优美的热带雨林风光、浓郁的民族文化风情、温暖湿润的气候、独具特色的南传佛教文化、知名的普洱茶及独特的沿边区位优势,不断开发旅游产品,努力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热带雨林美景的最佳观赏地、傣民族文化最富集的体验地、避寒养生度假旅游胜地、南传佛教文化展示地、普洱茶爱好者的向往地、面向东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地,国内外知名的国际生态旅游州。到2020年,全州接待国内外旅游者达到3600万人次以上,其中休闲度假游占旅游接待总数的40%左右;旅游总收入突破5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产值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旅游直接就业人员10万人,带动间接就业人数50万人以上;旅游项目投资5年累计达45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以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重点推进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旅游管理服务、旅游数字化转型升级。

(一)推进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

以全域旅游理念为引领,以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单一景区景点建设管理向综合旅游目的地统筹发展转变,着力打造高品质旅游目的地。

1. 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全域旅游建设任务,推动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到2020年,力争创建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旅游发展委配合)

2. 加快推进生态旅游区建设。发挥西双版纳独特生态优势,依托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强生态保护,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努力把西双版纳打造成高品质生态旅游目的地。(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3. 加快推进旅游度假区建设。巩固提升西双版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支持条件成熟告庄西双景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西双版纳澜沧江生态文化旅游区、万达西双版纳旅游区、勐仑等有条件的旅游区创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到2020年,力争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达到3个以上。(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州国土资源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4. 加快推进国家高A级景区建设。以创建国家5A、4A级景区为目标,加快推进望天树、傣族园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积极推进勐景来、告庄西双景、万达主题乐园等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到2020年,力争国家4A级以上景区数量达到10个以上,其中国家5A级景区达到2个以上。(各县、市人民政府,景洪工业园区牵头负责;州旅游发展委配合)

5. 加快推进旅游城市综合体建设。推动旅游产业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休闲度假型、会展会议型、文化娱乐型等不同主题的城市旅游业态集聚区,加快建设完善万达西双版纳旅游区、告庄西双景、曼听旅游区等旅游型城市综合体,形成旅游新亮点,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6. 加快推进旅游名镇建设。优化城镇旅游空间布局,实施“1277”工程,推进7个生态旅游小镇、7个口岸中心镇建设,在勐罕旅游名镇基础上,积极开展旅游名镇创建。创建工作中,要注重旅游功能和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力争旅游名镇达到5个以上。(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7. 加快推进旅游特色村建设。全面推进50个旅游特色村、5个保护旅游古村落、17个旅游扶贫村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积极推动旅游名村建设。到2020年,力争形成50个左右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特色村、民族特色村和美丽乡村。(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民宗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扶贫办等配合)

(二)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

改造提升传统产品,淘汰低端落后产品,扩大中高端旅游产品供给,推动旅游产品从观光型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专项旅游并重的复合型产品转变,更好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旅游消费需求。

8. 大力发展边境跨境旅游产品。充分发挥西双版纳沿边开放前沿的区位优势,有效利用好周边国家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产品,加快中老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通过资源整合、规划设计、联合营销等方式开发提升一批连接东南亚的边境跨境旅游产品和线路,大力推进中老缅泰金四角旅游圈建设。到2020年,初步建成西双版纳边境旅游试验区,中老跨境旅游合作区取得实质性进展,把西双版纳建成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和重要枢纽。(州旅游发展委牵头;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州公安局、商务局,辖区内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配合)

9. 大力发展自驾露营旅游产品。大力推进露营地建设,支持发展落地自驾、异地租还车、分时租赁车等新业态。不断完善自驾游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自驾游服务网点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旅游指示标识系统,高标准建设一批自驾游线路。到2020年,完成5个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建设,培育1个连锁型、网络化租赁车公司,将昆曼自驾旅游线路打造成国际知名的品牌自驾线路,积极推进境内普洱茶古茶山体验自驾旅游线路、边境口岸文化自驾旅游线路、热带雨林与民族风情自驾旅游线路等境内自驾旅游线路建设,力争打造成为体验西双版纳文化特色国内知名的自驾旅游品牌,把西双版纳建成一流自驾旅游目的地。(州交通运输局、旅游发展委、文体广电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负责;州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辖区内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配合)

10. 大力发展航空运动旅游产品。围绕全州通用机场布局,在旅游市场基础较好的地区优先发展航空旅游;优选生态旅游区、旅游度假区和国家高A级景区建设一批航空运动旅游基地;引导并规范发展直升机、运动机、热气球、三角翼、滑翔伞、翼装飞行等航空运动旅游产品,开通点对点低空旅游航线。到2020年,力争建成航空运动旅游基地2个,形成州内低空旅游航线5条。(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发展委、文体广电局等配合)

11. 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品。重点依托澜沧江水系和非水源地大中型水库建设水上运动旅游基地;重点依托热带雨林山地地形地貌及喀斯特地形建设户外探险体育旅游基地。规范发展户外越野、徒步、穿越、攀岩、漂流、帆船、潜水、航模、皮划艇、定向运动、洞穴探险等产品业态,推出一批精品路线和品牌赛事。到2020年,力争建成3个山地运动、水上运动和户外探险体育旅游基地,建设1个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形成以茶马古道为文化根基的体验西双版纳普洱茶古茶山文化的徒步精品线路;依托澜沧江水系、热带雨林地形及气候资源,发展澜沧江湄公河公开水域游泳抢渡赛、勐腊磨憨国际热带雨林摩托车穿越赛、热带雨林跑国际性品牌赛事。(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旅游发展委、文体广电局等配合)

12. 大力发展养生养老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州内热带地区立体气候资源,发挥气候温暖、生态环境好、空气质量高的宜居养老养生的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系列化、高品质的温泉水疗和养生养老旅游产品,形成系列养生养老旅游品牌。重点支持旅游、体检、康疗、度假等为一体的养生养老旅游项目,发展持续照料退养社区、城市养老旅游综合体、主题养生养老社区、分时度假养生养老酒店等中高端产品业态。到2020年,力争建成5个不同类型养生养老旅游示范项目,把西双版纳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养生养老旅游胜地。(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13. 大力发展健康医疗旅游产品。积极推动民族医药与旅游开发结合,建设旅游医疗基地,依托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西双版纳傣医药研究所和州傣医医院等民族医药研发机构,发展傣医傣药健康旅游产品业态。积极构建民族医药研发平台,打造一批精品医疗旅游机构,建设若干特色康体医疗旅游示范区。通过对石斛、辣木、印奇果、砂仁等地方名贵特色药材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开发出适合康体养生旅游需要的旅游商品。到2020年,力争建成高端医疗项目1个,建成1个傣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初步形成傣医药健康旅游项目体系,把西双版纳建成中国傣医药健康医疗旅游地。(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宗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旅游发展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商合作局等配合)

14. 大力发展主题游乐产品。结合家庭化消费趋势和场景化体验需求,从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方面入手,巩固提升已建成的城市型、山地型、水体型、动物观赏型游乐产品。在万达西双版纳主题乐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主题游乐和户外运动公园旅游品牌。到2020年,力争完成2个以上游乐园建设。(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文体广电局、旅游发展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招商合作局等配合)

15. 大力发展节庆、演艺、会展旅游产品。深化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提升打造傣族泼水节1个民族文化节庆旅游精品,着力打造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鼓励传统演艺产品延伸产业链,创新旅游演艺产品表现形式、传播载体和盈利模式,重点打造2个精品演艺品牌。加快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完善会议、会展要素设施配套,建成面向东南亚的会展旅游中心。继续办好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支持勐腊磨憨、勐海打洛等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地区开展文化旅游合作,共同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口岸建设和人员往来。(有关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州文产办、民宗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三)推进旅游公共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以解决旅游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造环境舒适、配套齐全、服务优质的旅游便利化条件,推动全州旅游公共基础设施迈上新台阶。

16. 加快推进旅游公路建设。抓紧实施云南省“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旅游公路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干线公路与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旅游名镇、旅游特色村的连接道路,打通旅游环线“断头路”。到2020年,力争实现干线公路与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之间有一级以上公路连接,与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之间有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与旅游名镇之间有三级以上公路连接,与旅游特色村寨之间有满足旅游大客车双向通行的四级以上公路连接。(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17. 提升建设游客休息站点。按照游客休息站点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改造提升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旅游公路服务区,增强旅游车辆和游客服务功能,推进道路沿线汽车充电桩建设,增加游客咨询查询服务,完善商务服务、地方特色餐饮、旅游商品销售、医疗急救、旅游厕所、免费无线局域网等设施。到2020年,力争实现游客服务休息站点布点、规模、设施、服务、管理全达标,接待服务和经营管理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18. 加快推进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在中心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建设一级游客服务中心,在重点旅游城镇口岸建设二级游客服务中心,引导旅游景区提升改造游客服务中心,推进有条件的旅游特色村建设配套的游客服务点。到2020年,形成以景洪为中心,延伸至各县、区主要旅游集散地的游客公共服务中心网络,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标准。(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州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19. 加快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按照旅游城市、高速公路沿线厕所达到3A级标准,干线公路、旅游公路沿线厕所达到2A级以上标准,旅游小镇和旅游特色村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的要求,提升改造和新建一批旅游厕所,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点和旅游特色村的厕所品质。积极引进推广新型生态旅游厕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厕所建设,提升旅游厕所建管养水平。到2020年,旅游交通沿线、旅游城镇、旅游特色村和主要旅游目的地等区域,要实现旅游厕所全覆盖、全达标的目标。(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州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路局、旅游发展委,机场集团公司,思小公路管理处等配合)

20. 加快推进旅游公共标识建设。按照导览标识系统设置要求,在全州主要出入境口岸、机场、车站、码头、游客服务中心、游客休息站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城镇、乡村旅游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旅游公路、市政道路等场所,科学规范设置多语种旅游导向标识牌、距离方向标识牌、车行标识牌、人行标识牌、公厕标识牌、说明标识牌、景区(点)介绍牌和导游图等旅游公共标识系统。到2020年,力争构建起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公共标识系统,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发展委、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配合)

21. 积极推进公共休闲设施建设。鼓励中心城市和旅游城市规划建设环城市游憩带、休闲街区、城市绿道、慢行系统、休闲广场等。推动主要旅游目的地规划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旅游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步道、观景平台等。鼓励支持全州各地免费开放城市公园、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基地。到2020年,力争形成“居民休闲、游客分享”的公共休闲设施体系,公共休闲设施的规模数量和管理服务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广电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

(四)推进旅游管理服务转型升级

适应国内外旅游消费升级和变化,实施“云南标准”工程,建立健全西双版纳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切实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旅游标准化管理服务水平。

22. 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牢固树立“游客为本”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意识和服务方式,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品味,努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附加值的系列旅游服务标准化品牌。加强地方旅游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抓紧建立健全并实施涵盖旅游产品业态、旅游要素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产业运营管理、涉旅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旅游企业、研究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动承担更多国际旅游标准制定修订项目,争取以我省旅游标准为基础制定国际旅游标准;支持我省推动将各类行之有效的云南旅游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增加云南旅游产业发展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州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配合)

23. 强化旅游行业自律。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旅游企业、研究机构在旅游标准制定、推广和实施中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舆论监督,逐步构建包括旅游诚信服务记录、评价、激励、惩戒的信用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手段,推动形成约束性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州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民政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旅游行业协会等配合)

24. 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以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为突破口,加快建立旅游标准的宣传推广与监督机制,通过旅游标准化的实施,推动旅游景区创A、旅游服务设施评星和旅游企业创品牌,形成不同地域层次和不同领域的旅游品牌体系。参照国际旅游市场的通行规则和服务标准体系,重点推行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行社等有关行业的国际服务标准、国际质量认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标识系统和外语环境建设,促进旅游经营管理、服务设施和服务技能与国际标准接轨。(州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配合)

(五)推进旅游数字化转型升级

支持我省推动云南旅游智慧云建设,形成“一中心两平台”功能布局,打造智慧旅游“云南版”,全面提升云南旅游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25. 支持建设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支持我省加快推进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游客信息、消费信息、景区酒店等旅游要素信息,电信运营商、互联网、OTA等旅游信息,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卫生计生、气象、边防等部门旅游关联领域信息的汇集。制定旅游大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完善信息资源库,开发应用、安全、备份等系统,实现数据的统一采集、集中存储、快速处理和应用共享,为政府部门、旅游企业和游客提供大数据应用服务,推动旅游产业创新发展。(州旅游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气象局,中国电信、联通、移动公司等配合)

26. 建设游客综合服务平台。注重游客旅游需求,开发系列旅游类APP、小程序、AR、VR等服务产品,为游客提供游前资讯查询获取和产品预定购买,游中导览导游导航和安全应急疏导,游后投诉评价分享等信息服务,提升游客的体验质量,实现“一部手机游西双版纳”。做好西双版纳旅游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服务号运营和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和推送;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旅游品牌形象推广和营销,激发市场消费需求;鼓励支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通过电信运营商为游客发送旅游欢迎短信和提示短信。(州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国电信、联通、移动公司等配合)

27. 建设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支持建立健全省、州市、重点旅游县三级旅游行业监管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完善产业运行分析、旅游数据统计、旅游安全监管、旅游应急指挥、旅游投诉管理、导游执业管理、景区客流监测和分流、旅游车辆运行监管等系统平台开发建设,实现对旅游产业各业态信息进行监管。运用互联网,建立诚信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旅游企业、旅游执业人员的信用监管,接受游客、企业和有关方面对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州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负责;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工商局、统计局等配合)

28. 夯实旅游数字化发展基础。推动旅游区域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物联网设施建设,推进机场、车站、宾馆饭店、景区(点)、主要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区域无线网络、4G信号等基础设施的覆盖,加大触控屏幕、平板等旅游信息互动终端的布放,全面提升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硬件能力。到2018年,将全州所有5A级景区建设成为智慧旅游景区;到2020年,力争所有4A级以上景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州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统筹协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明确责任,细化安排。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统筹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第一责任人。各地有关部门按照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地、有关部门的工作时间表,形成全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时间表,制定考核办法,对各地、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进行进度考核。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完成工作情况好的部门和地区给予表彰,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地区进行通报。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考核结果纳入全州专项考核内容。(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 各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改革创新,优化环境。各地、有关部门应根据转型升级重点任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清理、修订不适应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将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优先确保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的用地供给,探索建立旅游用地分类供给方式,采取点状供地、零星供地、单独选址、弹性年期出让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灵活政策;对立项2年仍未开发,以及投入强度明显低于协议约定的项目,依法依规收回资源使用权。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重点支持旅游项目前期工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推介,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基金注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要发挥好旅游文化发展基金的作用,积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撬动社会资本投向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的同时,优先投向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设施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招商引资旅游项目,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审批服务代办制。各县、市、区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业,着力培育大型龙头旅游企业,打造品牌旅游企业,推动支持旅游企业上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全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作出重要贡献的旅游企业给予奖励。对省级州级重大旅游项目、重点旅游县市、全域旅游示范区,探索推广旅游投资项目审批“四个一”改革(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负责)

(三)统筹推进,加强协调。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报。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旅游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旅游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