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关于对勐海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文化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19

关于对勐海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102号建议的答复

 

王有四代表:

提出的《关于将勐宋乡建立为全县旅游扶贫开发示范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2017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15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7139号),要求加大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力度。2018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认定规范(试行)的通知》(云文旅发〔201837号),制定了《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县认定规范(试行)》《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乡认定规范(试行)》和《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村认定规范(试行)》等认定标准。

《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乡认定规范(试行)》已制定,但相应的资金扶持政策、措施尚未出台,上级业务部门尚未组织开展申报、评估、认定等工作。接上级业务部门通知后,我局将积极主动地开展申报认定工作。

目前我局已经编制完成了《勐海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2019—2030年》,将全县各乡镇纳入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之中,以规划为指引,分期分批进行适度开发。积极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旅游扶贫。正在对照示范县、乡、村认定规范对标对表逐项梳理积极申报,争取列入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

勐宋乡是多民族聚居乡,生态环境良好,有古茶园和多彩的民族文化等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年来,随着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旅游开发的可能性不断增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勐宋乡的旅游资源将会得到充分的开发。

感谢你对旅游事业工作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徐爱华(0691—5122432

 

 

勐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820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联工委,勐宋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