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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成功调处一起故意伤害赔偿争议纠纷案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1-11
近日,勐海县勐遮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当事人家属手中接过写有“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锦旗,由此,一起故意伤害赔偿争议纠纷案件得已成功调处。
据了解,2011年11月9日晚23时30分左右,玉某等一伙人到勐遮镇某歌厅喝酒娱乐,由于在歌厅打工的李某欠玉某200元钱,玉某叫李某去拿啤酒抵消,但迟迟未见李某拿酒来,此时,岩某、玉某等4人一起去找李某拿酒,结果把正在打扫包房的杨某误认为是李某,不分清红皂白的岩某等一伙人把杨某打伤。接到报警后,勐遮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岩某等当事人带回派出处理。
事后,根据岩某家属的要求,在认真调查了解案件经过后,司法工作人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经过多次对被害人杨某进行思想工作,同时对过错方岩某、玉某等人进行法律教育,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过错方岩某、玉某等人支付杨某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赔偿费用共人民币25000元。杨某表示谅解岩某、玉某等人的行为,不再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为感谢司法工作人员给予客观、公正调处纠纷,当事人家属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