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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勐海且民政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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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勐海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民政局工作主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环境,扶贫济困,帮助解决百姓生活困难,担负着稳定社会局面的一个重要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有:优抚安置工作、基层建设工作、行政区划地名、老龄办工作、社会福利院工作、婚姻登记、自然灾害救济、流浪乞讨、殡葬管理工作及帮助解决全县城市局面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低保保障金、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防灾减灾工作

1)强化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工作。2017年,勐海县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风雹、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灾害造成2209户8675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转移安置人口58人,一般损坏房屋326户331间。农业经济作物受灾面积1264.18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231.32公顷,绝收面积6.85公顷。县乡村道路部分路段及农田水利设施受损。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36.94万元。面对灾情,县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全年下拨各乡镇(农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10万元,向受灾群众6388人,发放救灾棉被2422床、毛毯102床、救灾衣服3529套(件)、粮食210吨、食用油287桶,临时救助资金5.5万元,有效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提升和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继续推进县级避难场所建设,目前,勐海县城共有3个应急避难场所,分别为:英茂公园避难场所(66.03亩)、县一中避难场所(99.5亩)、县职业高级中学避难场所(30.29亩)。为提升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一是对县一中避难场所进行扩建,把县一中对面正在建设的勐海县湿地公园纳入县一中应急避难场所统一规划,新增面积约45亩,使县一中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44.5亩;二是新增打洛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点为打洛镇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面积为13.5亩。三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组织各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在勐海县一中临时应急避难场所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演练。通过开展演练,实际检验了勐海县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继续深入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救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

2.社会救助工作

1)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做好脱贫兜底保障工作。一是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勐海县农村低保标准在2016年3100元/人·年的基础上调整提高为2017年的3300元/人·年,达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要求。二是实施农村低保对象分类认定、分类保障管理机制。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将农村低保对象识别为A、B、C三类,进行分类管理,重点保障。三类对象按不同补助水平进行施保,其中:A类补助250元人·月、B类补助190元人·月、C类补助150元人·月,每一类高出全州补助水平20元/人·月。三是全面完善低保信息系统数据,促进了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是脱贫攻坚部门数据对比准确性的重要保证。2017年,通过系统导出的数据开展比对工作,先后完成填报《勐海县2016年-2017年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2016年-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的五类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数据;两次2017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贫困户信息采集表》拟正常脱贫户、拟予剔除户、拟认定为新识别户、拟脱贫返贫户、2014-2016年脱贫户五人员部门相关数据;《2014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储备信息采集表》2014年到2017年部门相关数据等,并按时、按要求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四是制定部门扶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对标政策、对标任务、对照问题,突出抓好任务进度、问题整改和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四项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兜底保障兜得准,兜得住。五是做好社会保障兜底精准识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集中精力开展了农村贫困家庭精准识别再次核定入户核查工作。2017年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116户5496人(其中:A类:491户1016人,B类1084户2732人,C类541户174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962.4万元。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后的2660户9532人(动态管理后的未脱贫户、返贫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449户1233人纳入低保(其中:A类123户308人,B类205户558人,C类121户367人)。 

2)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2017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583.7万元,其中: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3440户7384人2881.34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328户349人260.74万元;向符合医疗救助对象490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855.29万元;向1356户次5443人次因自然灾害、家庭成员大病和其它原因造成暂时性生活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436.7万元;向4个边境乡镇14个行政村发放沿边居民生产生活补助950万元;受理对因遭受火灾或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救急难17件,发放救助金7.2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92.43万元。

3.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1)加强对优抚对象的疏导、解困和服务工作,抓好矛盾排除化解,强化应急稳控措施,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目前,全县有重点优抚对象1466人,其中:伤残对象37名,三属对象1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5名,带病退伍军人14名;已审批两参人员875名;老烈属子女2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老兵名522人。有军休干部2名;无军籍退休军工1名。全年,向146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603.97万元;为8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24.74万元;为115名优抚对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金55.68万元。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426人次,发放慰问金32.61万元。在做好优抚对象的疏导、解困和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化解排查工作,做到排查工作经常化,重要敏感时期重点排查,排查出不稳定因素及时与公安部门互通信息,上报县维稳办。本着“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坚决做到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少数人提出超越政策底线,要求过高或无法给予解决的,县民政局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绝不乱开口子,避免出现新的矛盾。目前,尚未发现有明显上访意图的涉军群体,县民政局与公安局密切联系,关注这类人员动态情况。

2)贯彻落实退役安置改革相关政策,完成年度安置任务,推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就业创业。

  2016年-2017年勐海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2人,其中符合政府就业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6名,其中就业安置4名,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名53.56万元。实行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46名。发放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75.31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78.32万元;立功受奖慰问金0.36万元;组织33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发放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费每人1500元,合计4.861万元。

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核查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系统信息身份认证进行核查,按省民政厅要求,指定勐海县完成205名优抚对象核查任务,完成率100%。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信息进行采集,与公安部门、人社部门核对后确认信息采集数166人,信息比对数166人,信息确认数127人。

3)以“双拥创模”标准推进双拥工作。

为进一步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巩固多年来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勐海县调整充实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了《勐海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双拥工作创建推进会,并在春节、“八一”期间,走访驻县军警部队、党政领导过军事日、军地联欢等活动,并发放慰问金23.744万元。9月30 日,组织社会各界及驻县军警部队在勐海县解放纪念碑开展烈士纪念日活动。县双拥办积极收集创建双拥模范县事迹材料和建立工作台账。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按要求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一是根据计划,草拟了勐海县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待州级出台相关制度后,完善、充实报请县专项小组审核出台勐海县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二是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征求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积极准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前期工作。

2)按计划完成所有乡镇50%的民政工作人员培训任务。

2017年,按要求派出12个乡镇、农场民政助理员参加省州民政厅组织的异地业务培训,县民政局组织相关业务培训3次,完成进度100%。

3)做好村(社区、生产队)干部培训工作。

由组织部、民政局主办,县委党校承办,分四期举办村(社区、生产队)干部培训。共参加培训415人。

4)认真落实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工作。

认真核实2017年享受云人发〔1991〕36号文件规定的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和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领取西组发(90)26号规定的生活补助人员的经费预算和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生活补助20.08万元。

5)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云民电〔2017〕119号)要求,勐海县民政局于11月20日完成勐海县辖区内90个村(居)委会数据对比工作。

5加强社会事务规范化建设,提高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水平。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全县共登记和管理社会组织101个,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8家。全年,新批准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2个,注销社会团体2个,变更登记8个。健全和规范全县83个社会组织和1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档案管理,经检查均无违纪违法事件,年检均为合格。协助县组织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工作调研及相关工作。按期完成13家协会与商会与行政脱钩试点工作。

2)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婚姻登记4530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3000对(边民登记结婚43对),离婚登记821对(边民离婚登记3对).补领结婚登记709对。

3)规范孤儿保障和监管工作。按照州制定的孤儿保障实施意见。认真核实孤儿的身份,年龄、享受条件等,并进行重新核查、核实孤儿身份、建立健全孤儿档案21人20综。1月-11月份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24.70万元。

4)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地名管理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通过了县级初查、州级核查、省级验收,进入国普办验收整改阶段。此次普查通过收集整理资料形成初始《地名调查目录》3350条,核对工作草图119张,核对地名3350条,形成《地名调查目录》3089条,经国普办初验增普地名条目13条,删减10条,最终确定地名条目数为3092条,完成了地名数据库建库工作,形成了普查成果《成果表》、《成果图》。稳步推进全省地名地址库示范试点创建工作。二是行政区划管理。按照上级批复,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布朗山布朗族乡、打洛镇等3个乡镇的3条行政界线正式确定。“思海线”、“澜海线”第三轮联检工作准备就绪,即将开展联检工作。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边界社会治安稳定。

5)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努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重点抓好老年人、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危重病人等人群为重点的救助工作,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救助行动,及时购置救助物资,采取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巡查力度、把握重点对象等措施,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妥善救助。目前,勐海县辖区内无流浪儿童孩子,城区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截止11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5人次,其中:男97人次,女8人次,残疾对象33人次,危重病对象10人次,精神病对象27人次,60岁以上老年人8人次,站外机构托养22人,支出救助金36.82万元,其中:医疗救治支出29.07万元,生活救助支出7.50万元,返乡救助支出0.25万元。处理无名、无主和无人认领尸体共5具支出3.87万元。

6)殡葬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平安清明鲜花祭故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深入全县11个乡镇,黎明农场,利用宣传车巡回播放《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发放宣传单(册)、悬挂殡葬改革横幅和粘贴殡葬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地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利用群众祭扫的时机,在公墓设立殡葬咨询服务台,大力开展殡葬文化宣传,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殡葬改革新风。二是贯彻执行殡葬惠民政策。按1000元的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42户困难家庭实施火化补助。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勐海县殡仪馆、勐海县骨灰塔和勐海陵园的建设选址地点为: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凤凰生产队第八居民小组的驻地和土地。殡仪馆和骨灰塔项目总用地面积43458㎡,勐海县殡仪馆项目设计遗体处理能力为1000具/年。分为一、二期建设项目,建筑规模为5076.71㎡,项目总投资1333.5万元勐海县骨灰塔项目总建设面积3000㎡,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目前,勐海县殡仪馆和骨灰塔项目已经完成了选址、土地的调规申报(殡仪馆、骨灰塔66亩和公墓700余亩)、编制可研、总体方案设计、立项、申报中央资金等工作。四是完成火化区划定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加快火葬区调整划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西民政电〔2017〕11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积极安排人员深入乡镇、农场管委会共同商讨火葬区划定工作,结合各乡镇实际和群众意见进行划定调整,划定调整的火化区覆盖15.39万人,总面积713.1平方公里,于6月30日前形成正式文件逐级上报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审核、审批。五是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了勐往乡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初步设计工作,正在办理林业方面的相关手续。

6.老龄工作。

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工作,发放2017年80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长寿补贴6482人394.62万元,其中:80--99周岁老人有6463人,100周岁以上老人19人。完成新建11个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任务(8月新增1个勐海镇曼贺村老年活动场所)和“五老解两难”项目3户,百村建设项目1个,共补助资金33万元,其中11个老年人活动场所25万元(勐海镇曼贺村老年活动场所补助5万元);“五老解两难”项目6万元;百村建设项目2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1400份。表彰“敬老文明号”先过集体19家,组织全县老龄体育协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深受广大老年人欢迎和好评。 

7.项目建设

1)已完成项目3个。勐海县救助管理站项目,建筑面积560.6平方米,设计床位20张,总投资186.16万元。勐海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总投资1887万元,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勐遮镇曼弄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设计床位10张,总投资80万元,项目已完工待验收;混镇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设计床位60张,工程总投资650.30万元,项目已完工待验收

2)在建项目1个。勐海镇象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张,投资估算120万元,目前完成三通一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勐海县民政局

2、勐海县老龄委办公室

3、勐海县殡葬管理所

4、勐海县救助管理站

5、勐海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6、勐海县社会福利院

7、勐海镇农村敬老院

8、勐阿镇农村敬老院

9、勐遮镇农村敬老院

10、布朗山乡农村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 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1、办公室;2、社会救助股;3、优抚安置股;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5、地名区划股;6、社会事务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5,823,79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19,595.75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4,200.00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2017年总收入85,823,795.7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239,710.36元,增长60.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25,295.7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332,269.36元,增长66.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4,3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759.00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考核基础奖、改革性补贴奖励性绩效调整、正常晋升、岗位工资变动增资等追加、工会福利增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边民补助经费、城乡低保补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5,610,913.64元。其中:基本支出7,283,091.96元,占总支出的9.63%;项目支出68,327,821.68元,占总支出的90.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7年总支出75,610,913.64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20,823,410.71元,增长38.01%,其中:基本支出7,283,091.9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8,152.69元,增长13.18%;项目支出68,327,821.6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75,258.02元,增长41.31%,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考核基础奖、改革性补贴奖励性绩效调整、正常晋升、岗位工资变动增资等追加、工会福利增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边民补助经费、城乡低保补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83,091.96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7,283,091.9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8,152.69元,增长13.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24,847.48元,与上年相比增长92.79%;商品和服务支出427,326.12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9.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0,918.36元,与上年相比下降52.85%。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考核基础奖、改革性补贴奖励性绩效调整、正常晋升、岗位工资变动增资等追加、工会福利增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7% 。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在职人员32人,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114,000.00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3,353.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327,821.68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68,327,821.6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75,258.02元,增长41.31%。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保健补助、边民补助经费、城乡低保补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7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583.70万元,其中: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3440户7384人2,881.34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328户349人260.74万元;向符合医疗救助对象490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855.29万元;向1356户次5443人次因自然灾害、家庭成员大病和其它原因造成暂时性生活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436.70万元;向4个边境乡镇14个行政村发放沿边居民生产生活补助950.00万元;受理对因遭受火灾或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救急难”17件,发放救助金7.20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92.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69,676.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4%。与上年对比增长68.92%,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考核基础奖、改革性补贴奖励性绩效调整、正常晋升、岗位工资变动增资等追加、工会福利增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高龄老人保健补助、边民补助经费、城乡低保补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span>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0%。主要用于2017年边民补助9500户,补助金额9,500,000.00;(其中:打洛镇4408户,补助金额4,408,000.00元;勐满镇686户,补助金额686,000.00元;西定乡1754户,补助金额1,754,000.00元;布朗山乡2652户,补助金额2,652,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275,29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19740.58元(其中:基本工资1,159,830.50元、津贴补贴1,463,211.50元、奖金579,402.0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4,806.00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2,016.00元、绩效工资535,58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42,239.8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2,647.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5,005.32元(其中:办公费268,969.58元、印刷费4,000.00元、水费7,324.15元、电费14,511.86元、邮电费57,350.69元、差旅费70,541.00元、维修(护)费32,146.60元、公务接待费88,529.20元、专用材料费155,005.00元、劳务费433,959.00元、工会费49,723.00元、福利费28,273.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931.04元、其他交通费162,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4,14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389,152.19元(其中:退休费1,094,145.51、退职(役)费1,298,112.00元、抚恤金924,369.00元、生活补助15,285,065.68元、救济费26,329,166.81元、医疗费457,898.1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5.00元、);基本建设支出10,173,0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9,873,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30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8,401.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8,401.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87,55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87,116.00元、事业单位医疗104,966.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3,024.75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82,449.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0,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房保险80,16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1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救灾物资代储管理经费救灾物资搬运26,139.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0,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00,52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460.24元,完成预算的32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931.04元,完成预算的26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529.20元,完成预算的442.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低保工作下乡镇核查工作量不断增加,经常下乡镇核查工作频繁,燃料费用增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零件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17年扶贫工作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任务任务重,下乡镇核查工作量不断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7,834.04元,增长5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960.84元,增长5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873.20元,增长48.4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低保工作下乡镇核查工作量不断增加,经常下乡镇核查工作频繁,燃料费用增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零件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17年扶贫工作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任务任务重,下乡镇核查工作量不断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31.04元,占54.94%;公务接待费支出88,529.20元,占45.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31.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931.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勐海县民政局日常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529.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529.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7年扶贫工作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上级业务部门业务指导及下乡镇核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297.00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2.92%;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任务任务重,下乡镇核查工作量不断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000.00元、印刷费4,000.00元、水费7,324.15元、电费4,312.76元、邮电费57,350.69元、差旅费70,541.00元、公务接待费8,529.20元、工会费49,723.00元、福利费28,273.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24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勐海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9,613,627.49元,其中,流动资产13,880,550.78元,固定资产5,733,076.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39,735.0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40,355.02元,固定资产增加99,3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9,613,627.49

13,880,550.78

5,733,076.71

4,104,219.77

681,600.00

0.00

947,256.9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61,380.00元(其中:采购救灾大米184,000.00元、采购救灾用宣传桌椅救灾仓库货架18,500.00元、采购救灾棉被衣服雨衣378,000.00元、采购电脑打印机80,88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61,3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局已开展2017年勐海县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单项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项目共计16项,自评项目明细如下:1、园林骨灰公墓基础设施修缮、环境卫生及绿化资金,2017年安排资金20.90万元(海财社字〔2017〕61号);2、义务兵优待生活补助,2017年安排资金77.53万元(海财预字〔2017〕123号);3、两参人员生活补助,2017年安排资金200.84万元(海财预字〔2017〕123号);4、退役士兵安置补助,2017年安排资金93.11万元(海财预字〔2017〕123号);5、高龄老人保健补助,2017年安排资金266.36万元(海财预字〔2017〕123号);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7年安排资金163.25万元(海财社字〔2017〕32、126、168、261号);7、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17年安排资金111.01万元(海财预字〔2017〕123号);8、农村原村公所、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及精简退职老弱残补助,2017年安排资金20.99万元(海财预字〔2017〕123号);9、敬老节活动经费2017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海财社字〔2017〕214、222号);10、原部队坟山搬迁费用,2017年安排资金30.80万元(海财社字〔2017〕86号);11、无名无主遗体处理费用,2017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海财社字〔2017〕89号);12、勐混镇敬老院建设缺口资金,2017年安排资金387.30万元(海财社字〔2017〕141号);1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2017年安排资金831.27万元(海财社字〔2017〕82、100、132、164、202、211、232、272、320、329号);1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2017年安排资金903.20万元(海财社字〔2017〕82、202、211、233、272、275、320、329号);15、临时困难救助,2017年安排资金482.38万元(海财社字〔2017〕100、231、275、320、329号);16、流浪人员救助,2017年安排资金40.00万元(海财社字〔2017〕90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2214031401111

2017年决算公开表2018102503045867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