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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作流程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10
退耕还林工作流程
计划、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结果公示、调整变更、政策兑现
(1)报计划:村小组——村委会——乡镇——县——州——省
落实计划:省(下达)——州(下达)——县(分解)——乡镇(落实)——村委会(落实)——村小组(落实)——农户
(2)作业设计:将任务、树种、栽植模式、完成时间、质量标准等落实到田间地块和每个农户,并形成作业设计材料。(权属为国有的地块一律不予许参加退耕还林工程项目)
(3)检查验收的方式:县级自查、州级核查、省级抽查、国家级核查
县级自查内容:县级自查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对当年度工程地块和上年度补植地块全面检查验收。主要内容:实施地块位置、面积、种植树种、造林方式、密度、成效等。上年度补植完成面积、合格率;乡镇退耕农户档案建立情况、与农户签订合同情况及政策兑现情况。现地填写相关表格,检查人员、农户本人在表格上签字。检查结束后由县退耕办将检查结果向项目实施乡镇进行通报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地块及时向农户发放验收卡。
(4)结果公示:将退耕还林者的退耕还林面积、造林树种、成活率以及资金和粮食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由县退耕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给乡镇工程领导小组,并督促乡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以村小组为单位及时进行公示。
(5)调整变更:由县退耕办、乡镇工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实施农户对存在问题地块进行现地核实,对确实需要调整变更的,由乡镇管理部门在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到后,由乡镇管理部门向县林业局(退耕办)申请,县林业局完成变更设计后与变更请示一同报州林业局(退耕办)。州局相关人员现地核实后批复。
(6)政策兑现:主要由财政部门实施,检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县退耕办及时将检查验收合格的农户信息输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并送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兑现政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