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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局公开服务承诺事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2-02
勐海县林业局公开服务承诺事项
服务内容:
一、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林地(2公顷以下)
承办科室:资源林政法规股
联系电话:5122556
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转报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项目批准文件;
5.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6.预交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收据;
7.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8.建设单位与被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协议。
承诺时限: 2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财政部财综〔2002〕73号按林地类型收取,超过2公顷由省、州收取。
二、木材采伐许可证
承办科室:资源林政法规股
联系电话:5122556
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审批、转报
申报材料:1.申请书;
2.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群众或代表同意,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有村民签署意见。
3.林业站出具的现场核实报告;
4.乡(镇)政府审核并提出意见。
承诺时限: 2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196号1.5元/本(由州上收取)
三、木材、林产品经营许可证
承办科室:资源林政法规股
联系电话:5122556
办事程序:申请、审核
申报材料: 1.木材经营(加工)申请;
2.固定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
3.相应的资产设备和资金;
4.相应的从业人员;
5.经审核填写《木材经营(加工)申请许可表》报州级审批。
承诺时限:2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云发改收费〔2004〕308号工本费40元/套(由州上收取)
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
承办科室: 野生动物保护站,
联系电话:5129261
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审批、发证、转报
申报材料:1、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认可证申请表、资金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明、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经营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许可申请表、资金证明、经营场地使用证明、进货渠道承诺书。非国家重点保
承诺时限:野生动物15个工作日。(发证)
国家重点野生动物30-60工作日。(转报)
五、林木种子(苗木)经营、生产许可证
承办科室:林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电话:5128577
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1.申请书;
2.营业场所(生产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明;
3.法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林木种子法》培训合格取得的资格证书;
5.生产经营的品种目录;
6.验资。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国家计委、财政计价格〔2002〕2672号工本费10元/本
六、木材运输证
承办科室:资源林政法规股,
联系电话:5122556
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国内材:必须在上级下达的商品林采伐限额指标内。
进口材:进口合同、省商务厅批准、《海关报关单》、《森林病虫害检疫单》
承诺时限:3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196号1.5元/本(由州上收取)
七、森林病虫害产地、调运检疫证
承办科室:森林病虫害检疫站
联系电话:5129460
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审批、发证
申报材料:经营者报森林病虫害产地检疫、调运检疫
承诺时限:15日内(有效期6个月)
收费依据及标准:林业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8〕492号0.3/本,按货值收取。
八、野生植物许可证
承办科室:野生动物保护站,
联系电话:5129261
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审批、转报
申报材料:1.申请书;
2.固定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
3.相应的资产设备和资金;
4.相应的权属证明;
5.土地使用证明。
承诺时限:2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