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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登记流程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11

    1、初始登记是指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的林地和所有林木;集体所有并已承包到户的林地和所有林木;集体所有并已出让使用权的林地和所有林木。其工作流程:
林权权利人向申请登记宗地所在乡镇政府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登记林权权利依据、个人身份证明→向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林权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的5个工作日作出材料审核意见并组织乡、村、组及相关人员到现场,开展林权勘界→填写林权勘查登记卡→内业资料整理→公示(公示期为7日)→根据各级意见,提出林业主管部门及发证机关意见后→对符合登记的计算机数据录入→核对→打印制作林权证→发放林权证。(自林业主管部门及发证机关提出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2、变更登记是指林权权利人所拥有的林权经初始登记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原登记的主要权利内容发生变化的,林权权利人持原林权证向原林权登记机关提出林权变更登记申请。其中的林权流转是指权利人将其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林地、林木的全部或部分权能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方式转让给他人的行为。为使林权流转的有序化和正常化,让林权转让按程序办理,其林木、林地流转流程:
双方权利人向申请流转宗地所在乡镇政府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提出流转(变更)申请→向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林产权交易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双方身份证资格证明及流出方林权证原件,林权属共有的提供共有人意见书,流转合同,林权属集体的要提供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林权属于集体的要提供双方自愿的签订协议、竞价拍卖的委托拍卖、招标投标的委托招投标的文件资料或提供符合规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的5个工作日作出材料审核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开展林权勘界→内业资料整理、出表→公示(公示期为7日)→根据各级意见,提出林业主管部门及发证机关意见后→数据录入→打印制作林权证及相关表格→发放林权证。(自林业主管部门及发证机关提出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3、注销登记是指因林地被依法占用、征用或者因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林权权利人林权全部丧失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林权登记机关进行林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