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30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公示
- 2024-04-26 勐海县国有林场2024年林下中药材产业促增收投资合作项目的公示
- 2023-11-15 2023年专职护林员招聘公告
- 2023-10-24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 2023-10-24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 2023-10-24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勐海县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 2023-10-24 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 2023-09-29 关于2023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补偿标准的公告
- 2023-08-04 西双版纳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2023-07-28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林业和草原局窗口>>公众监督>>
勐海县2016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02
海林字〔2017〕61号 勐海县2016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县级自查的通知》(云林天保〔2017〕3号)文件要求,勐海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检自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县11个乡镇天保工程区,涉及六个森工企业和11个乡镇。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对各项建设任务、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自查。检查人员深入实际,遵照国家、省、州各级文件要求,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把关各类数据材料的审核汇总。整个自查工作做到实事求是,能客观、真实反映我县天保工程实施情况。 一、森林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森林管护任务,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根据国家、省、州文件精神,结合《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勐海县实施方案》确定勐海县天保工程二期建设森林管护总面积527.25万亩,其中:省下达管护面积323.29万亩,辐射管护面积203.96万亩。管护面积中:国有林面积247.85万亩,为重点管护;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16.9万亩,为重点管护;集体地方公益林面积62.45万亩,为重点管护;集体商品林200.6万亩,为一般管护。为把管护责任进一步落实,根据我县实际划分管护责任片区,在11个乡镇分别成立天保工程管护中心站,设置天保森林管护站(点)20个,聘请护林人员357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定责任状,层层落实管护责任,把森林管护责任明确到人头和山头地块,使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切实有效管护。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1个乡镇森林管护中心和20个森林管护站(点)森林管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加强宣传工作。 在2015年的基础上,对县乡公路旁树立的永久性林业知识宣传碑进行粉刷、维护。并在林区主要路口、村寨附近,树立铁皮宣传牌。同时,充分利用会议、简报、入户讲解等宣传方式,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林业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天然林的意识,增强了全县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 2016年度,全县共召开宣传培训会议10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入户讲解7次,受益人数达800余人;粘贴宣传标语22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简报14期。 (三)加强森林管护队伍建设,提高管护人员综合能力。 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效率、积极进取的工作队伍是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我办在局党、政、工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掌握专业技术及软件设备应用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方向,坚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森林勐海”建设和桥头堡战略,构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 2016年度,我县天保办召开职工、护林人员培训会议6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培训手机终端4次,参会人员达60余人次。 二、职工转岗就业情况 我县参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林业企业共6家,2016年末,在岗职工总人数89人,全部安排在森林管护岗位,2016年度无转岗就业情况。 三、政社性人员情况 我县无政社性人员。 四、职工参加五大保险情况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职工人数89人,实际参保职工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应缴费 58.96万元,缴费比例20%。实际缴费58.96 万元,缴费率达到100%,无拖欠。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职工人数89人,实际参保职工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缴费比例10%,应缴费18.90 万元,实际缴费18.90万元,缴费率100%,无拖欠。 (三)参加失业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人数89人,实际参保人数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缴费比例2%,应缴费2.65 万元,实际缴费 2.65万元,缴费率100%,无拖欠。 (四)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人数89人,实际参保人数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缴费比例0.8%,应缴费2.65万元,实际缴费 2.65 万元,缴费率100%,无拖欠。 (五)参加生育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人数89人,实际参保人数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缴费比例0.8%,应缴费 1.21万元,实际缴费 1.21万元,缴费率100%,无拖欠。 五、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 全县2015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49万元元,平均人数93人,人均年收入26762元。2016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支出323万元元,平均人数 89人,人均年收入 36331元。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15年增长 35.7%。 六、木材停伐减产和“两证”审批核发情况 2015年度我县木材生产限额产量为53.91万立方米,实际采伐量为4.71万立方米,出材量3.3万立方米,完成率为8.7%。木材采伐证、木材运输证审批核发手续已完备。 七、工程管理能力建设情况 勐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天保工程作为一条政治纪律严格要求。为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在天保一期的基础上,成立了由主管林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的天保工程二期领导小组,成员由农、林、水、电、计划、财政、人事、公安、金融等部门人员组成。在县林业局下设勐海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其它部门积极配合。“天保办”编制5人,负责技术、资金、信息、档案、日常事务等工作。各乡(镇)林业站、林场设置相应的“天保工程”管理站,负责具体工程实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责、权、利、奖惩制度。配备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工作。各项管理办法及技术在不断完善,在2014年的微机办公室基础上,增加了护林员手机定位管理系统,作为护林员工作手机:可实现轨迹查询等功能,支持GPS全球定位,通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实时显示每个护林员的详细位置,便于日常的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资金管理和使用 勐海县天保工程资金严格按上级下达的计划及批复的作业设计安排使用。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项目资金单独建帐核算,无帐外设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扎实。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法》、《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财政资金,无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建设标准,无弄虚作假、虚列支出等问题。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 勐海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林建设项目,封山育林建设面积7000亩;人工造林5000亩。至目前项目投资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勐海县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资1812.0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费1666.16 万元,社会保险补助145.91万元(养老保险补助费92.99万元,医疗保险42.58万元、失业保险5.32万元、工伤保险 2.51万元、生育保险2.51 万元)。至目前实际到位资金1369.53万元,其中:森林管护1223.62万元,社会保险支出145.91万元(养老保险补助费92.99万元,医疗保险42.58万元、失业保险5.32万元、工伤保险 2.51万元、生育保险2.51 万元);到位率100 %。 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情况 2016年度勐海县划入天保工程二期的集体公益林面积79.17万亩,涉及11个乡(镇),85个村委会。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16.9 万亩,补偿资金169万元;省级集体地方公益林62.27万亩,补偿资金622.84万元。至目前,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根据《云南省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理的通知》(云财农〔2014〕212号)、《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等,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林权所有者补偿费10元/亩,标准为15元/亩;二是管护费:公共管护站支出,省、州统筹费用各0.25元/亩,合计0.5元/亩。管护补助支出4.5元/亩。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经过多年的天保工程实施,各实施单位职工已全面实现了从砍树人到种树人、管树人的转变,从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职工已积累了丰富的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管护经验,大批从事森林管护的职工熟悉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消防条例》等政策法规,能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处理零星出现的森林火情、偷砍盗伐、乱捕滥猎、乱开乱挖等事件。具备了实施好天保工程的基本条件。但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 1、勐海县地理位置特殊,发展滞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对林业造成的冲突也日渐突出,勐海县天保工程压力很大。勐海县由于早期林业发展滞后,在对比其他县市,目前国有林开发及造林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林业局管理难度较大。建议上级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勐海县天保工程给予关注和支持,对管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一些理解。 2、天保经费不足,工作开展受制约。由于天保经费根据的是天保一期林地数据拨付,勐海县上报林地面积不足,造成管护面积大,但工作经费少的局面。比如管护站建设、林区道路建设、硬件设施配套等,都因为经费不足而走在后面。建议上级部门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倾斜。 3、部分地区部分群众保护生态意识不强,盲目开发,侵蚀侵占国有山林、集体山林的问题仍然存在。 4、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 5、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二是因属天保工程区,林产业发展的原料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主要反映在我县天然林资源丰富,人工林资源较少,政策限制原料不足;三是加工企业建设滞后,公司收购林产品价格偏低,原料价值得不到体现,影响了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四是社会办林业还没有形成共识。 勐海县林业局 2017年3月29日
海林字〔2017〕61号
勐海县2016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县级自查的通知》(云林天保〔2017〕3号)文件要求,勐海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的自检自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县11个乡镇天保工程区,涉及六个森工企业和11个乡镇。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对各项建设任务、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自查。检查人员深入实际,遵照国家、省、州各级文件要求,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把关各类数据材料的审核汇总。整个自查工作做到实事求是,能客观、真实反映我县天保工程实施情况。
一、森林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森林管护任务,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根据国家、省、州文件精神,结合《天保工程二期建设勐海县实施方案》确定勐海县天保工程二期建设森林管护总面积527.25万亩,其中:省下达管护面积323.29万亩,辐射管护面积203.96万亩。管护面积中:国有林面积247.85万亩,为重点管护;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16.9万亩,为重点管护;集体地方公益林面积62.45万亩,为重点管护;集体商品林200.6万亩,为一般管护。为把管护责任进一步落实,根据我县实际划分管护责任片区,在11个乡镇分别成立天保工程管护中心站,设置天保森林管护站(点)20个,聘请护林人员357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定责任状,层层落实管护责任,把森林管护责任明确到人头和山头地块,使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切实有效管护。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1个乡镇森林管护中心和20个森林管护站(点)森林管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加强宣传工作。
在2015年的基础上,对县乡公路旁树立的永久性林业知识宣传碑进行粉刷、维护。并在林区主要路口、村寨附近,树立铁皮宣传牌。同时,充分利用会议、简报、入户讲解等宣传方式,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林业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天然林的意识,增强了全县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
2016年度,全县共召开宣传培训会议10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入户讲解7次,受益人数达800余人;粘贴宣传标语22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简报14期。
(三)加强森林管护队伍建设,提高管护人员综合能力。
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效率、积极进取的工作队伍是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我办在局党、政、工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掌握专业技术及软件设备应用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方向,坚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森林勐海”建设和桥头堡战略,构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
2016年度,我县天保办召开职工、护林人员培训会议6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培训手机终端4次,参会人员达60余人次。
二、职工转岗就业情况
我县参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林业企业共6家,2016年末,在岗职工总人数89人,全部安排在森林管护岗位,2016年度无转岗就业情况。
三、政社性人员情况
我县无政社性人员。
四、职工参加五大保险情况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职工人数89人,实际参保职工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应缴费 58.96万元,缴费比例20%。实际缴费58.96 万元,缴费率达到100%,无拖欠。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职工人数89人,实际参保职工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缴费比例10%,应缴费18.90 万元,实际缴费18.90万元,缴费率100%,无拖欠。
(三)参加失业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人数89人,实际参保人数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缴费比例2%,应缴费2.65 万元,实际缴费 2.65万元,缴费率100%,无拖欠。
(四)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人数89人,实际参保人数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缴费比例0.8%,应缴费2.65万元,实际缴费 2.65 万元,缴费率100%,无拖欠。
(五)参加生育保险情况
2016年末,在册职工总人数116人,其中:在岗职工89人,退休职工27人。应参保人数89人,实际参保人数89人,参保率100%。统筹形式为省级,单位缴费比例0.8%,应缴费 1.21万元,实际缴费 1.21万元,缴费率100%,无拖欠。
五、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
全县2015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49万元元,平均人数93人,人均年收入26762元。2016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支出323万元元,平均人数 89人,人均年收入 36331元。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15年增长 35.7%。
六、木材停伐减产和“两证”审批核发情况
2015年度我县木材生产限额产量为53.91万立方米,实际采伐量为4.71万立方米,出材量3.3万立方米,完成率为8.7%。木材采伐证、木材运输证审批核发手续已完备。
七、工程管理能力建设情况
勐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天保工程作为一条政治纪律严格要求。为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在天保一期的基础上,成立了由主管林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的天保工程二期领导小组,成员由农、林、水、电、计划、财政、人事、公安、金融等部门人员组成。在县林业局下设勐海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负责工程实施,其它部门积极配合。“天保办”编制5人,负责技术、资金、信息、档案、日常事务等工作。各乡(镇)林业站、林场设置相应的“天保工程”管理站,负责具体工程实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责、权、利、奖惩制度。配备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工作。各项管理办法及技术在不断完善,在2014年的微机办公室基础上,增加了护林员手机定位管理系统,作为护林员工作手机:可实现轨迹查询等功能,支持GPS全球定位,通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实时显示每个护林员的详细位置,便于日常的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资金管理和使用
勐海县天保工程资金严格按上级下达的计划及批复的作业设计安排使用。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项目资金单独建帐核算,无帐外设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扎实。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法》、《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财政资金,无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建设标准,无弄虚作假、虚列支出等问题。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
勐海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林建设项目,封山育林建设面积7000亩;人工造林5000亩。至目前项目投资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勐海县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资1812.0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费1666.16 万元,社会保险补助145.91万元(养老保险补助费92.99万元,医疗保险42.58万元、失业保险5.32万元、工伤保险 2.51万元、生育保险2.51 万元)。至目前实际到位资金1369.53万元,其中:森林管护1223.62万元,社会保险支出145.91万元(养老保险补助费92.99万元,医疗保险42.58万元、失业保险5.32万元、工伤保险 2.51万元、生育保险2.51 万元);到位率100 %。
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情况
2016年度勐海县划入天保工程二期的集体公益林面积79.17万亩,涉及11个乡(镇),85个村委会。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16.9 万亩,补偿资金169万元;省级集体地方公益林62.27万亩,补偿资金622.84万元。至目前,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根据《云南省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理的通知》(云财农〔2014〕212号)、《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等,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林权所有者补偿费10元/亩,标准为15元/亩;二是管护费:公共管护站支出,省、州统筹费用各0.25元/亩,合计0.5元/亩。管护补助支出4.5元/亩。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经过多年的天保工程实施,各实施单位职工已全面实现了从砍树人到种树人、管树人的转变,从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职工已积累了丰富的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管护经验,大批从事森林管护的职工熟悉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消防条例》等政策法规,能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处理零星出现的森林火情、偷砍盗伐、乱捕滥猎、乱开乱挖等事件。具备了实施好天保工程的基本条件。但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
1、勐海县地理位置特殊,发展滞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对林业造成的冲突也日渐突出,勐海县天保工程压力很大。勐海县由于早期林业发展滞后,在对比其他县市,目前国有林开发及造林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林业局管理难度较大。建议上级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勐海县天保工程给予关注和支持,对管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一些理解。
2、天保经费不足,工作开展受制约。由于天保经费根据的是天保一期林地数据拨付,勐海县上报林地面积不足,造成管护面积大,但工作经费少的局面。比如管护站建设、林区道路建设、硬件设施配套等,都因为经费不足而走在后面。建议上级部门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倾斜。
3、部分地区部分群众保护生态意识不强,盲目开发,侵蚀侵占国有山林、集体山林的问题仍然存在。
4、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
5、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二是因属天保工程区,林产业发展的原料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主要反映在我县天然林资源丰富,人工林资源较少,政策限制原料不足;三是加工企业建设滞后,公司收购林产品价格偏低,原料价值得不到体现,影响了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四是社会办林业还没有形成共识。
勐海县林业局
2017年3月29日
勐海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