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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石斛种植示范村在我县曼峦回村落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06

                                     首批石斛种植示范村在我县曼峦回村落户
    石斛种植是一项新兴产业,发展石斛的人工种植,不仅能有效保护我县野生的石斛资源,又可增加群众的收入,增加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石斛的人工种植符合我县林业在“十一五”期间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也符合我县野生植物保护的方针和政策。
    根据海林字[2007]101号文件,关于上报勐海县林业局野生动物肇事防范工程建设方案的报告,通过实地调查,采访群众等形式,选择了勐海镇曼短村委会曼峦回村为石斛种植示范村,示范户13户,面积650平方米,经州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牵头,借助西双版纳州银海福林有限公司的技术优势,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种植出的产品由公司负责回收。
    进入4月份以来,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入示范村开始组织实施,积极发动群众组织示范户开始搭棚、搭架,拉遮阴网等准备工作,于4月19日开始——5月5日全部按技术要求种完13户、650平方米,每户种植50平方米,需投资种苗费50平方米×90株/平方×2.1元=9450元,竹子30棵×10元=300元,遮阴网、树皮250元,投工投劳10人×50元=500元,化肥及消毒需100元。后期管理及聘请技术指导费100元,每户需投资共计10700元。
    产品预测:2008年4月份种植,2009年3月份采收,5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6公斤采收50×0.6=30公斤,按平均最低每公斤450元计价,30×450=13500元,第一次采收可收回全部成本,以后每年就不需再投资种苗、大棚,只需管理即可,每年可增收8000?—10000元,石斛大棚设施都是按3年使用计算,农户3年就可增收2.5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