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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1-03
海林字〔2017〕223号
勐海县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护林员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有效使用国家专项资金,根据《省级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扶贫县级实施方案》、《勐海县天保二期工程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生态护林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乡镇分管林业领导牵头,成立专门管理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护林员的日常工作管理。护林员管护合同一年一签,划定管护责任区,明确管护面积、林班、小班,同时制定符合本辖区的管理办法。
截至2017年10月26日,仍有26名生态护林员未签订管护合同,345名未发放工资,请各乡镇加快落实,于11月20日上报落实情况及最终确认录用名单。邮箱:mhxtb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若枫,0691-5126650
二、加强考核管理
要严格考勤制度,做好巡山记录。建立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台帐,定期召开生态护林员工作会议,了解生态护林员工作情况,并对生态护林员进行综合考评。对不在岗、不履职、不服从安排的护林员的要依据《勐海县天保二期工程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在诫勉提醒、走访考核的基础上,及时向有关责人报告有关情况,坚决采取动态调整措施,以确保建立一支纪律严明、敢于管理的护林员队伍,实现林业精准扶贫与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双赢。
三、加强资金管理
根据《勐海县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生态护林补助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请严格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勐海县林业局、勐海县财政局、勐海县扶贫办将对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