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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015日至 10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5128159

      真:0691-5123318

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海镇茶乡路6

      编:6662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勐海县景管路(曼扫桥-曼扫村)道路工程

勐海县中心老城区西侧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道路全长0.917km,其中K0+049为桥梁路段路面,改建后桥长66.08m,桥宽18.75m,荷载等级为城-A级,包括桥梁166.08m,涵洞493m,平交路口2处,设计速度为20km/h,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城市—B级,设置排水沟1084m,行车道路灯37套,以及配套的给排水管网、电力电信、景观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以及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等固废;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汽车尾气、路面径流、交通噪声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2.对策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设置围挡等措施;(2)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或外排;(3)施工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4)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如用于路基回填),不可回收部分运至统一清运至其他建筑场地或合法弃渣场。

运期:(1)汽车尾气为自然扩散,加强道路清洁度控制扬尘;(2)路面径流通过重力自流进入道路两侧排水沟;(3)交通噪声采取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设置隔隔音板等措施;(4)道路沿线固废采取设垃圾收集设施和环卫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