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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5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25
2023年8月25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5124680
传 真:0691-5123318
通信地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茶乡路6号
邮 编:6662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约200字左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勐海县曼扫花岗岩石场升级改造项目 |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遮镇曼扫村委会曼扫村民小组 |
勐海汇连矿业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一条制砂洗砂生产线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安装等 ,项目新增年产10万吨机制砂。石场开采规模为3.45万m3(折合10万t/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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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对策及措施如下: 施工期: 1.废气:(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2)施工现场涉及的粉状物料均进行遮盖。(3)在项目施工场地内设置活动软管,每天不定时对施工场地洒水4~5次进行降尘。(4)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用篷布覆盖。(5)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2.废水: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场地平整设备安装,无废水产生。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项目施工由石场内员工负责,不外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石场设施处置。 3.噪声:(1)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减小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2)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3)加强设备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4.固废:(1)本项目建设期开挖土石方量较小,约产生废弃土石方量100m³,均全部堆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山覆土,无外运土方。(2)本项目施工人员为矿山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矿山垃圾收集池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曼扫村垃圾收集点处置。 运营期:1.废气(1)破碎、筛分等易产尘工段无组织粉尘采用雾炮机洒水的方式进行降尘处理,且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2)生产设备易产尘工段采用封闭方式控制粉尘扩散;(3)加强厂区四周的绿化工作,提高绿色植物的吸尘效果; (4)堆料区采用覆盖,喷雾洒水抑尘等措施。 2.废水:(1)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径流经截排水沟汇集至雨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外排; (2)建设1座20 m3的化粪池(已建)和1座0.5m3的油水分离器(已建),用于处理生活污水;(3)建设1座容积50m3的雨水沉淀池(新建),用于收集初期雨水;(4)注意节约用水,减少废水产生。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确保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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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1)严格实施一天一班的工作制度,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 (2)尽可能选用功能好、噪声低的设备;(3)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减少噪声强度; (4)对破碎筛分等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封闭措施阻隔噪声。 4.固废:(1)筛分及洗砂后产生的废土、泥沙,经压块后外售给砖厂制砖。(2)布袋收集的粉尘湿化后与废土一起外售制砖。(3)项目滤渣产生量为166t/a,滤渣全部堆存于废土堆存区外售制砖。(4)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西双版纳荣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号:Y5328010005)清运处置。 (5)生活垃圾清运至曼扫村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6)含油抹布及手套设置1个容积为20L的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7)隔油池污泥含有少量动植物油,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掏处置。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