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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减少污染产生(二十一)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28

 

21.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减少污染产生

每个人都应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身体健康的意识,规范自己的社会行为,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有序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努力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环境问题的监督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以实际 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要减少污染产生,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少用含磷洗涤剂,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节约资源能源,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 摄氏度,冬季不高于 20 摄氏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拔下空闲电器的电源插头,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选购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水洗衣机等节水产品;按需点餐,餐后打包;绿色办公,节约用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