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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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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十二五”期间,勐海县环保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面对“十三五”期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结合勐海县实际情况及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勐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是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全县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勐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对勐海县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明确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是指导勐海县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九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云南省立足“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版纳“生态立州”的战略定位,及勐海县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大环境污染防治的力度,深化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解决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健全生态文明体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划框架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编制完成《勐海县 “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第一篇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章、“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时期是勐海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工作发展史上重要的五年,为实现“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的目标,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勐海县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全县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保持稳定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勐海县内未设固定环境空气监测点位,根据西双版纳州环境监测站对勐海县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2010年至今监测点位SO2、NO2、PM10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饮用水源水质现状
勐海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那达勐水库水源。2010年至今,根据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定期监测结果,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在100%。
其它地表水体水质现状。
勐海县境内其他的主要地表水为纳板河、流沙河、南览河、南果河、勐帮水库、曼满水库,根据西双版纳州环境测站2010-2015年对境内的流沙河、南览河、南果河、纳板河4条主要河流和那达勐水库、曼满水库2个水库的监测结果显示、勐海县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上保持良好,全部达到《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的要求。
表1 县境内主要地表水体水质现状评价
地表水 |
水质目标 |
水质现状(2015年) |
达标情况 |
|
地表水 |
南览河 |
Ⅲ类 |
Ⅲ类 |
达标 |
流沙河 |
Ⅲ类 |
Ⅲ类 |
达标 |
|
南果河 |
Ⅲ类 |
Ⅲ类 |
达标 |
|
纳板河 |
Ⅰ类 |
Ⅰ类 |
达标 |
|
那达勐水库 |
Ⅱ类 |
Ⅱ类 |
达标 |
|
勐邦水库 |
Ⅲ类 |
Ⅲ类 |
达标 |
|
曼满水库 |
Ⅲ类 |
Ⅲ类 |
达标 |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2015年,勐海县环境监测站在设置了64个噪声监测点位: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50个和交通噪声监测点位14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布点的网格尺寸为300(m)×300(m)监测噪声,共50个。监测结果表明:勐海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昼间50.7dB(a),达到国家标准二类区的控制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勐海县交通噪声平均值为昼间62.2dB(a),达到国家标准4a类区的控制标准昼间70dB(a)。
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
(一)、总量减排工作稳步推进
污染减排是勐海县“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从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入手,克难攻坚,挖潜提效,狠抓落实。勐海县自2011年起至2015年连续5年完成了西双版纳州下达的减排任务。通过了西双版纳州对勐海县减排工作的审核。
明确污染减排任务目标。为了确保污染减排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原则,根据与州府签订的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与各排污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落实到排污企业、污染治理项目,明确污染减排任务与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勐海县减排工作汇报及作出主要指示,分管领导经常深入重点减排项目单位督查减排工作进度,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减排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倒排时间表,加强督查督办,做到人员落实,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狠抓减排项目落实。2011年,完成了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勐阿糖厂、云南西双版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景真糖厂、勐海茶业有限公司3个企业的重点污染减排项目。2012年,基本完成了7家企业(勐阿糖厂、景真糖厂、勐海县污水处理厂、蓝山农牧养殖有限公司、打洛镇曼蚌养猪场、勐遮胡刚养猪场、勐海陈升茶叶有限公司)、管理减排企业涉及1家汉麻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节能减排任务。2013年,与8家重点减排企业(3家工业和5家畜禽养殖企业)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督促减排企业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完成勐阿、景真、黎明3家糖厂及华冠酒精厂、汉麻公司等5家重点国控、省控企业安装5套在线监测设备,并全部通过州级环保部门验收。2014年,与4家省级重点减排企业和4家实施在线监控企业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指导好勐阿糖厂、勐海县污水处理厂、华冠酒精厂、打洛嘉裕兄弟胶厂等4家省级重点减排企业完成了2014年污染减排核查材料申报工作。
全力监督确保减排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实施减排专项督查,加大对减排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管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建成了勐海县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万吨/日,已铺设完成配套管网共计25.36公里,其中城区排污管网17.01公里,雨水管9.35公里。2009年建成的处理能力105吨/日的县城垃圾填埋场,运行良好,渗滤液无外排现象,县城生活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和密封清运,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垃圾的清运管理一直是打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中要面对的一个难题,近五年来,勐海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截至目前,勐海县已经建立和完善了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为提升市容环境创造条件。
2011-2015年在乡镇建成区新建垃圾填埋场8个,新建垃圾收集房114个,新增垃圾箱266个,垃圾桶667个,因地制宜建立了“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处置”的运作机制。37个污水氧化塘,1549米污水氧化沟。
(三)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的支持,不断加大勐海县环保投入力度。通过努力,勐海县被列为全国土壤防治保护实施重点县;2011年,勐海县成功争取了云南省第一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曼尾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实施涉及勐海镇曼尾村委会的6个村民小组。并于2012年8月15日、8月24日通过了工程质量验收和环保项目综合验收。成功申报勐海镇曼短村2013年省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完成11个乡镇27个村委会的“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共计13个村委会30个村寨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完成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为勐海县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三、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一)以生态创建为载体,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新成效
“十二五”以来,在勐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勐海县各有关部门群策群力,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勐海县生态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完成《勐海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年)》的编制,2009年勐海县人民政府印发生态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7月通过勐海县人大审议后颁布实施(海人发[2011]23号文),组织全面实施各项建设工作。2010年,勐海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推进勐海生态县的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27个相关单位和11个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所,负责各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全县11个乡镇全部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其中:有9个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还有2个乡镇已通过省级审核,并已上报国家环保部待复核命名。2013年12月20日通过了云南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验收,2014年11月12日获得了由云南省政府命名的“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稳步推进,2015年9月已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
(二)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勐海县的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勐海县境内有陆生野生动物361种。其中,哺乳类动物有9目27科67种;鸟类有16目44科249种;爬行类动物有3目11科45种。十二五期间勐海县环保局协助州局深入开展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项目二期西双版纳示范项目,启动了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关键地段生态恢复示范项目,深入勐混镇贺开村委会曼囡村民小组开展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关键地段生态恢复示范项目—勐混镇贺开村委会古茶树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第一期技能培训会,共166人参加培训。
四、环境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监管力度不断增大。“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加强环保监管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规范开发建设活动,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2011至2015年,勐海县环保局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609件,其中报告表150个,登记表459个。加大环保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以减少、减小、减缓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的破坏和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危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行动。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解决和纠正。“十二五”期间,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污染源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149人次,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和现场处理决定通知15家次,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照排污费征收程序,依法征收排污费,共征收排污费524.3万元。不断加强环境信访工作,逐步形成了处置、处理、解决环境污染及矛盾纠纷投诉的上下联动机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既保护投诉人的环境效益,又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处理、解决各种环境污染投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共办理、处理环境污染及污染纠纷投诉135件。
第二章、“十三五”面临的环境形势和挑战
一、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勐海县生态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生态创建工作机构力量还有待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的系统工程。目前,全县各级部门对生态创建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将创建工作等同于环保部门工作,缺乏部门协调联动,齐力共建的工作机制还未成型。
二、环境监控能力亟待加强
环境监测是科学管理环境和环境执法监督的基础,是环境保护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随着环保任务的与日增加,勐海县环保队伍能力建设显得十分滞后。主要表现在人员编制不足、装备落后,导致环保监察能力、监测能力薄弱,与日益提高的环境保护要求不相适应。一直以来勐海县由于没有环境监测站,仅靠州环境监测站到勐海县进行监测,无法满足勐海县工作需要。目前,已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建立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控能力亟待加强。
三、环境保护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乡镇、部门对减排工作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具体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生态创建意识不强,生态文明意识落后,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个别企业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管理较为粗放,减排制度、措施不够完善,减排项目推进缓慢,运行监管难度大。部分群众环境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的意识较为淡薄。
四、继续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由于农药、化肥、农膜的超量和不规范使用,生活垃圾、人畜粪便排放等都缺乏有效的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情况仍广泛存在。“十二五”期间,全县上下齐心合力,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使勐海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尚未走上相互协调发展之路,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依赖资源增长方式仍然存在,全县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高;畜禽养殖和农药、化肥、农膜使用等造成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破坏问题仍然存在,环境污染治理历史欠账多,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矛盾和问题还很突出,对经济发展产生制约,对人民生活和健康产生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五、传统工业污染排放量大,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压力较大
制糖行业是勐海县的传统工业行业,也是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行业,糖厂是全县主要污染源,制糖行业污水排放量占全州的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占全州的60%以上。废水产生量和排放量仅次于制糖行业的是制胶行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第二的行业是选矿行业。由于技术落后以及某些政策的原因,导致工业用水量大,工业用水重复率低,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大。
六、原始森林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由于历史上森林砍伐,毁林开荒严重,勐海县境内大量种植茶叶、橡胶等经济作物,原始森林植被被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尚处在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时期,人们只关注于经济增长的数字,而忽略了其背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造成的环境破坏后遗症影响未得到根本解除,要使生态真正得到恢复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第二篇、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九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勐海的建设的总目标,建成“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发展思路,把握新常态下勐海县环境保护形势变化,突出工作实际和地方特色,突出改革创新,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围绕“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思路,着力在建设生态文明、转变发展方式、破解深层次环境经济矛盾上取得突破,推动勐海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按照“分区管理,分类指导”的思路,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着力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农村面源综合防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优化勐海县经济结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战略,促进勐海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的原则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空间格局绿色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二)、与相关规划与政策相衔接的原则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及规划任务应与国家、云南省及西双版纳州关于绿色经济强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功能区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的有关精神相吻合,应与国家、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的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政策相衔接。
(三)、民生优先、科学发展的原则
优先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优化发展布局,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勐海县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四)、统筹规划、重点突出的原则
坚持区域及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形成区域环境管理新模式,制定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前瞻性及科学性的勐海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方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在建设时序安排、资金投入落实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力争使勐海县环境保护工作在规划期内取得较明显成效。
(五)、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突出规划控制,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和公众参与,建立政府、企业、公民各负其责、高效运行的环境管理机制。
(六)、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
规划目标和指标的确定、规划措施的设计、规划项目的制定要科学合理、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其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七)、创新机制、完善法制的原则
完善法制,健全标准,大胆探索勐海县环境保护新体制、新机制、新政策、新模式,走出一条具有勐海县自身特色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三、规划范围及时限
规划范围:勐海县全县,辖6镇(勐海镇、打洛镇、勐混镇、勐遮镇、勐阿镇、勐满镇)5乡(勐往乡、勐宋乡、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格朗和哈尼族乡、布朗山布朗族乡)1个农场管委会。85个村民委员会,949个村民小组;3个社区;6个生产队,81个居民小组。
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2016-2020年。
四、规划目标及指标
规划目标:规划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结合云南省做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决定,和西双版纳州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勐海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及勐海环境保护工作现状,提出“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如下:
(1)到2020年,勐海县基本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大力推进和巩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县,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全省生态建设中走在前列。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成为勐海城市打造的重要品牌。
(2)在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资源分布状况,结合特征性环境问题,对城镇、农业、旅游、工业等不同区域进行重点的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使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3)清理县域内主要污染源,对县域内所有排污企业实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保护环境质量,使各功能区基本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及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科研能力建设,使环境保护工作介入到社会发展的各环节。
表2 规划指标体系
项目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基准年 |
规划末期 |
2015年 |
2020年 |
||||
物质 减量 与循环 |
1 |
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 |
100 |
≥100 |
2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82 |
≥95 |
|
3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100 |
≥100 |
|
4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 |
≥95 |
|
污染 控制 |
5 |
化学需氧量削减率 |
% |
完成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
|
6 |
氨氮削减率 |
% |
完成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
||
7 |
二氧化硫削减率 |
% |
完成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
||
8 |
氮氧化物削减率 |
% |
完成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
||
9 |
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96 |
≥90 |
|
10 |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
% |
100 |
100 |
|
11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100 |
|
环境质量改善 |
12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
- |
达标 |
达到Ⅱ类水质保护目标 |
13 |
主要地表水达到功能区标准 |
- |
达标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
14 |
空气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
15 |
噪声环境质量 |
-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达到功能区标准 |
|
生态保护 |
16 |
森林覆盖率 |
% |
75.82 (2013年) |
≥76 |
17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m2 |
13.12 |
≥13.5 |
|
环境监管 |
18 |
工业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率 |
% |
-- |
≥90 |
19 |
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和超标排放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率 |
% |
-- |
≥100 |
|
20 |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 |
95 |
>95 |
|
21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
22 |
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
% |
3.93 |
≥4.0 |
|
23 |
环境影响评价率及环保竣工验收通过率 |
% |
-- |
100 |
第三篇、勐海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要任务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实施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功能区划要求,结合勐海县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特点,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勐海县生态分级控制规划的分级体系采用“重点开发、优化开发、禁止开发”三个级别。将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好的中心区、工业园区、口岸贸易区和重点乡镇列为重点开发区域,使其成为支撑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对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区域、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区域,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的方针,对国家、省、州、县确立的自然保护区、生物走廊带和水源林、风景林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划定生态保护空间。主要包括: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双版纳国家级森林公园、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以上公益林区、天保工程区内的天然林区、全县范围内的南部边境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全县各类生态保护空间实行保护,并划定一批县级生态保护空间(主要包括大黑山自然保护区、帕片自然保护区、那达勐自然保护区、上曼买自然保护区)控制认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使自然生态资源切实得到有效保护。
优化城镇生态系统。注重勐海县城、打洛等全省重点开发区域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构筑有饮用水源保护地、城镇面山、城镇河道、城镇绿地等为主的城镇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热带雨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加大对产石、采矿、采砂、探矿、取土等“五采区”生态环境破坏的区域区域的恢复力度。围绕“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态绿地系统,提高城镇建成区绿地率,建设绿色城镇。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守住生态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中“守住生态红线”的方针政策;以国土和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来定义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实现城镇发展由“在什么地方建设”到“在什么地方不可建设”的转变,建立起一个战略性的自然系统结构,以最大限度地、高效地保障自然和生物过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同时给城镇扩展留出足够的空间,从而增强城镇对自然灾害及城市扩张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抵御能力和免疫力。
在勐海县现有受保护地的基础上,以勐海县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滨带敏感区及城镇景观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的关键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非发展地域的界限,维护县域环境系统本身在空间结构、过程和功能方面的特性以确保可持续发展基底格局不受破坏。
——水源涵养功能红线区划定对象包括江河源头及其上游汇水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其集水区。
——水土保持功能红线区划定对象包括水土保持重要性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性地带。
——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以国家一、二级保护物种和其他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物种为保护对象。
——河流滨岸带保护红线区由消落带及河滨带植被最小保护宽度构成。即:河滨带生态保护红线 = 消落带宽度+河滨带植被最小保护宽度。
——城镇景观绿地保护红线区根据《勐海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勐海县绿地系统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景观绿道等。
二、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
(一)严格执行项目审批要求
(1)强化绿色招商和环保前置审批
优先引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着力提升产业层次。严格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新建项目实行以大代小、以新代老、以先进取代落后、扶优汰劣办法,把好环保准入关。对新增污染项目,要实施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环境指标约束,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烟粉尘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主要因素予以审查。未通过环评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同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对新建项目实施环保验收,确保到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率及环保竣工验收通过率为100%。
(2)把好准入关口
严格遵守产业准入和禁入门槛,做好“三同步”,达到“三统一”。项目选择要严格遵守准入和禁入门槛;项目建设要做好“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是排放三废和污染环境的,治理措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发展目标要达到“三统一”,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产品。严格执行环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等规定,做到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能耗、物耗消耗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已经没有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严格限制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限制高耗能,即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审批;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对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不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凡属于环境保护部“四个一律不批”类项目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于环境保护部“三个严格审批”范围的一律从严审批,凡不能满足环境保护部“6+2”审批原则的一律不予通过环评审批。
(3)强化环境监管
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县域范围内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竣工验收和投入运行后的环境管理,坚决查处“未批先建”、不按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落实环保措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不稳定达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企业偷排漏排行为,防止产业转移及产业入驻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完善违法排污企业从严查处和永久性退出市场机制,建立违法排污“黑名单”曝光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强与水利、卫生、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协调合作,严肃查处影环境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
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控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要坚持“疏堵并举、以疏为主”的原则,禁止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引进和应用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简易、实用的秸秆熟化、处理设备供农民使用,增加农民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控制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
工业污染源控制。从政府层面,应对辖区内现有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其稳定达标。严禁将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六小”等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入驻勐海县;在企业层面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废气产生,并加强监督与管理,保证100%达标排放。
机动车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和机动车尾气催化净化装置,减少排放HC、NOx;使用添加剂减少燃油消耗;加快淘汰耗能高、排污大的机动车辆;发展公交系统,减少私人车辆行驶;鼓励小排量汽车的使用。
扬尘污染防治。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城市绿化有关管理规定,全面消除城区裸露地面。加大裸露地面综合整治和绿化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长期闲置和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及时进行临时性绿化。加大对露天焚烧和垃圾(含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扬尘污染主要是通过洒水降尘。工地扬尘的控制主要靠企业自律、做好土建开挖、建筑材料运送、渣土运送几个环节的管理,防止对周围环境以及城市道路的污染,对运输车辆离开施工现场时,要求将轮胎粘附的泥土洗干净后出场;渣土实行密封运送,减少在道路上抛撒。城市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旱季增加浇洒频率,抑制道路扬尘。
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治理。对于重点工业大气污染源,实行浓度控制,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实行总量控制,满足排放总量消减目标。进行在线监测,实现连续不间断监测。
大气环境管理。加快建立主要污染物区域总量和区域传输监测支持系统,科学评估本地污染排放和区域污染传输对空气质量达标率的影响。着手开展重大污染事件与突发污染的应急监控、预警体系研究,区域污染与联合防治研究。
(三)水污染防治
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提出保护水源地的具体措施,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污染预防措施,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村民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检测,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实行长效管理。
加强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当前,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是造成区内地面水、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应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因此,“十三五”期间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管网系统改造,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效率。力争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争取达到90%以上。
加大重点水污染源防治力度。在浓度控制方面,继续巩固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总量控制方面,通过工艺、设备改造,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强度,实现减排目标。加大对排放的监管力度,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率达到全覆盖;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偷排现象加重处罚力度;对耗水量大、污染大的企业、限期迁出。力争到2020年,全县工业有企业废水排放率达100%。
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勐海县城对于再生水的需求量较大。鉴于目前区内再生水总规模小,需要加快再生水设施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和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废水作为中水水源,实行县城的分质供水,“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达到减少排放和节约优质水的双重效果。
水环境管理。积极推行水污染源监管、再生水回用、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开展水环境功能区划研究;开展地表水质改善与生态用水补偿研究。建立水环境容量总量控制体系,规范污染源、排污口管理与监测,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工作。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水平,加大对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的投入,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系统设施的建设。通过县城和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控制。重点推广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促进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以勐海工业园区为载体,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力争到2020年,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稳定在100%,工业固废排放率为0。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十三五”期间,完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医疗废物由专门机构统一收集后,集中安全处置,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定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以申报登记为基础,在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环节建立严格可追踪制度,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对策体系。
推进废物资源化利用。制定有利于废物回收利用的经济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积极投资兴办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建立勐海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流向、储存、处置和交易信息平台,鼓励生产企业间的废物循环和再利用。加强固体废弃物重点产生行业,试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积极开展矿产开发的尾矿和各种建筑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采用粉碎还田、过腹还田、食用菌生产、编织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直接焚烧污染环境或者直接堆放。
(五)噪声污染防治
交通噪声防治。交通噪声的产生与道路状况、车辆行驶状态等因素有关,因此,首先要改善路况,加大对道路的修护,降低轮胎与道路摩擦产生的噪声,其次要改善车辆的行驶状态,城市道路严格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发动机噪声。设立限速、禁鸣标牌,对违规现象严格处理。
为了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一般可通过微地形绿化和道路绿化复层结构降噪、设置隔声屏,采用隔音窗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社会生活噪声防治。生活噪声源来自商业、餐饮、娱乐、室内装修、公共配套设施低频噪声等,主要靠自律和加强管理来控制噪声扰民现象,有的要控制噪声发生的时段,避免影响居民的休息,有的则需要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规范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和条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大夜间无证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段,限制或禁止特定区域的施工行为。协调建筑渣土清运时段与建筑工程夜间施工时段不同规定所产生的矛盾,要在装车、清运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化解这一矛盾。
工业噪声防治。禁止重工业项目、带有高噪声设备的企业进入城镇区居住区。对于城镇区已建成的噪声扰民的企业勒令其进行停产整顿,必须将噪声处理达标后才允许其生产。新建工业企业建设必须考虑防声降噪设施,确保企业建成后周围居民不受噪声的影响。企业建设是应尽量选用无噪声的生产工艺、选用新材料、选用低噪声和低辐射设计结构、提高部件设计制造和装配质量,运行过程中应正确操作和维修机器。厂内的高噪声车间或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工厂边界,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工厂与居民区之间应留有一定的噪声隔离区,设置绿化带降噪、防噪。
声环境管理。健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噪声防治中的协调机制,加强声源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重点开展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对策和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研究。
(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以区域环境容量为红线,实施严格的产业准入门坎,通过产业升级、整合改造与总量控制,实现勐海县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优化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加大行业监管的力度,使勐海县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坚持源头预防,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加强监管减排,降低产污强度,基于排放总量不突破。
三、加强生态文明创建
(一)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运行机制。制定生态环境政策,探索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制定节能减排制定政策;严格实行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机制,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二)培育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通过生态教育、生态宣传、生态文化传播等多种形式,提高全民生态素质和生态文明意识,利用环境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重视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三)推进和巩固生态县创建成果
大力推进和巩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勐海县现已经有82%的乡镇是国家级生态乡镇,“十三五”期间争取所有乡镇都能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同时,推进国家级生态村的建设,到2020年争取20%的村能成为国家级生态村。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全省生态建设中走在前列。
(四)加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勐海县被列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十三五”期间要加强示范区建设,到规划末期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节能减排和碳强度指标下降,资源产出率、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城镇(乡)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处于前列,城镇供水水源地全面达标,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面积逐步增加、质量逐步提高,水土流失土地面积明显减少,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物种得到有效保护,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重点物种的保护。结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加强生物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开展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物种的预警与防控。
强化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勐海县内保护区的建设以及管理水平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保护区的管护、科研、监测、信息能力建设经费,增强保护区管理能力。合理配置保护区人员,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力争各级保护区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水平。引导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地区群众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区管护,开展社区共管,选择典型区域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二)实施河道综合整治
加强流沙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水环境容量为基础,总量控制为手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结构性污染,控制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场污染。继续实施区域河道整治工程,加强水库入库河流的综合整治,消除污水肆溢、垃圾沿河道堆存等现象,恢复水体景观和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优化配置工程、生物和耕作措施,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继续加强流沙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协调林业、水利部门推进“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按照“统筹安排、全面规划、突出特色、因地制宜、重点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重点治理、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的方针,统筹考虑各种水土流失因素,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注重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把水利水保工程、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林和经果林建设等开发性治理措施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通过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陡坡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调整小流域的土地利用和种植结构,改变传统落后地区的耕作方式,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减少因土地利用不合理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一)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十三五”期间,勐海县环保工作应重点加快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保护队伍,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在综合决策、污染控制、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环保产业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二)建设勐海县环境监测站
勐海县环境监测站一直未成立,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与实际需求间存在很大差距;勐海县地域广阔,工业企业众多,环境问题日益复杂,管理难度逐渐加大,目前,勐海县环保局对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状况的掌握均需通过州环境监测站,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环境质量掌握不全、污染源状况信息不及时等客观实际,面对勐海县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勐海县迫切需建设环境监测站,以为日益增量、复杂化的管理工作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持。由于基本技术支持的需要,组建成立环境监测站是“十三五”期间勐海县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全面履行职能,落实污染源监察、生态监察、农村监察、排污收费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建立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应急监察队伍建设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快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及时做好污染扰民问题、污染事故纠纷的查处,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增强环境监察大队的现场监察能力,配置相应的取证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提高监察行动的及时和准确、科学的能力。
(四)建设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
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系统、环境安全应急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生态环境安全、预警、预报机制,提高重大环境安全的快速反应能力,减轻各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加快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环境、消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决策系统,提高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五)环境教育及科普基地建设
通过创建绿色学校、环保课堂等方式加强环境宣传及法制教育活动,有计划的开展乡镇环境教育和环保知识下乡活动,建设环境法律法规及宣传画发到各个企业,普及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材料给各级政府,鼓励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环保工作。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篇、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统一领导,由县政府统一协调,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坚持高度重视“十三五”环保规划实施工作,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勐海县政府要负责组织协调规划实施,把资源、环境、生态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评判依据,分解落实任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环保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的协调和环保工作的统一监管;发展改革、财政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产业政策、价格政策和投资政策,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工信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国土部门要控制生态用地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治理恢复;住建部门要统筹城乡开展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水利部门要强化水土流失治理,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林业部门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力度;农业部门要大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2、落实目标责任制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指标纳入党政干部领导政绩考核中。各级政府一把手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落实,并以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形式,将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实施部门。规划目标与任务分解落实,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到位,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耦合;措施落实到位,工作不力问责,在媒体上对各级政府辖区内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二、政策、机制保障
1、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高效协作推进环保工作
进一步梳理全局工作职责和分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科学有效配置人员,定岗定人,在工作中既注重分工、又要求协作,高效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2、着力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县级层面统筹、协调指挥处置机制
当前勐海县面临着发展和保护的双重压力。环保局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已经难以有效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新困难。借鉴外省市的有益经验,以《新环保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进行工作对接,着力构建环境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对于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勐海县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遵循污染治理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依据环境容量对污染源排污量进行分配核定和动态管理,继续推行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同时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积极完善政策鼓励措施
积极促进政策创新。利用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产业和人口结构调整;利用生态环境补偿经费引导企业和农民重点发展生态工农业、高效农业;对城市污水治理、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城镇绿化和片林建设、有机复合肥生产以及生态农业开发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政府要鼓励和督促企业进行自主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示范表率作用的企业,通过在项目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及一定的资金不足,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
三、资金保障
1、加大财政预算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勐海县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引导作用。要把勐海县环境保护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资金和排污费专项资金的作用,增加政府在环境公共基础设施、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减排、生态治理等方面的投资。着力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排污费征收标准,理顺供排水价格,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环境保护的金融和税费支持,对环保项目提供低息、长期贷款,实施对环保设备投资的优惠贷款制度;对环保产业中某些不易盈利或盈利甚微的行业,给予贴息支持;对于运行费征收费用标准较低的地区,低于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的部分由政府实行补贴。建议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和专项资金用于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2、积极争取国家、省、州专项资金、政策、项目支持
要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减免行政收费等手段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州专项资金、政策、项目支持。
3、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资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开展环境资本运作,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不断增值的资本,有力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实现双赢。发展绿色信贷,探索发展环保金融和碳金融,研究发展排污权抵押融资、绿色中间信贷等创新产品;推进绿色保险,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投向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拓展绿色资本,支持和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扩大绿色投资规模,探索发展绿色债券。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四、科技保障
1、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鼓励科技创新,开展切合实际的环境管理政策研究以及为环境管理服务的监测、监控技术研究。提高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提高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
2、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勐海环保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完善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环保市场运作规范。
五、社会保障
1、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
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倡导节能、低碳、环保式生活方式,改变各种不道德的环境行为和不合理的消费模式;加大环境宣传教育,由政府拨付一定创建奖励经费,推进中小学环保教育,推进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开展环境教育进学校、进乡镇、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2、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推动企业积极披露环境等社会责任信息,强化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完善政府、企业和社团组织的环境保护参与互动机制;畅通环保信访、12369环保热线、环保政府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实行有奖举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诸环节,增强公众的参与程度,维护公众切身利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培育、鼓励和引导环境保护领域的各类现代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规范环境信息公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供公众参与和监督;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扩大和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各级环保部门要增加环境管理的透明度,拓宽和畅通群众的举报投诉渠道;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规则。
3、人力资源保障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不断提高本地现有专业人才知识水平;通过“引智”工程,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提高在职公务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素质。
第五篇、“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年限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预计投资(万) |
备注 |
1 |
勐海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2015-2020 |
建成污染物管理、环境应急响应、环境检测、生态保护等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1000 |
环保局 |
2 |
勐海县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
2015-2020 |
农场面源治理、矿山修复。复垦面积0.9km2 |
1000 |
环保局 |
3 |
勐海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县级四级监测站) |
2015-2017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系统 |
500 |
环保局 |
4 |
勐海县小流域综合治理 |
2015-2020 |
流沙河流域、南沙河流域、县域水库生态恢复与示范保护工程在源头地区计划种植生态林20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km2 |
5000 |
环保局 |
5 |
勐海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态保护项目 |
2015-2020 |
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工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 |
2000 |
环保局 |
6 |
勐海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 |
2015-2020 |
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
5000 |
环保局 |
7 |
勐海县完善县镇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
2015-2020 |
防渗处理工程 |
5000 |
环保局 |
8 |
勐海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2015-2020 |
建成污染物管理、环境应急响应、环境检测、生态保护等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1000 |
环保局 |
9 |
勐海县生活污水处置建设项目 |
2015-2020 |
天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
3000 |
环保局 |
10 |
勐海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
2015-2017 |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及生活污水收集处置 |
2000 |
环保局 |
11 |
勐海县乡集镇建成区、国道沿线、重点村落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
2015-2017 |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及生活污水收集处置 |
1960 |
环保局 |
|
总计 |
|
|
274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