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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勐海晟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建设项目的意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5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参加由你局牵头组织的实地查勘后,现根据实地查看情况,按照勐海县环保局职能对该建设项目选址及环评文件办理等方面提出如下意见:

1. 选址要求:项目选址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比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该项目拟建设于勐满镇帕迫村委会帕迫小寨,项目选址需经过环评审批主管部门审批批准。

2. 建设性质: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分别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评价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需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3.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文件:火电(含热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除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层气)外的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单站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上水力发电项目属省环保厅审批。

根据此项目100MW的装机容量规模(即单机总装机已超过5万千瓦),勐海晟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建设项目需由省环保厅审批。

备注:

1. 选址、内容、项目确定后请及时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

2. 项目建设需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结论为通过后才可开工建设。

3. 项目施工、建设期内,建设单位需按环保部门审批

的环评文件规范建设,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无论该项目的审批权限在哪一级,勐海县环保局都将认

真做好该项目的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好该项目的开发和保护工作。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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