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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环保局关于对勐海镇勐翁村委会那赛村民小组易地搬迁点环境保护的意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5

勐海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勐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勐翁村委会那赛村民小组搬迁的函》(海镇政函〔20162)文件已收悉。经我局实地查看,该地址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环境教育,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促使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控制占地,严禁占用农田、林地,避免植被破坏,临时占地应及时复垦,恢复植被;

 

4.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提倡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5.严格执行环保方面的其它有关要求。

 

勐海县环境保护局

201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