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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方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28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设置方案

 

根据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现将我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方案制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分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并提出安排意见。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负责分局的党群工作。配合州局人事科做好分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分局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州局办公室、人事科。

  任:让  

副主任:玉康坎

  员:冯  冲、马俊坤、李志美、李海东

(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承担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制度、工作规范,依法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组织抓好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组织起草全县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有关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依法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牡)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生态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等。

联系州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生态环境应急中心(州辐射站)。

大队长:徐浙南

副队长:高自愿

  员:王志华、陈翠玲、肖桂芳、玉胆

(三)自然生态与审批股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县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开展生态绿色示范创建,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县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配合协调跨县市和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分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分局行政审批事项。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批,承担排污许可证登记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联系州局生态与监测科、综合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科。

  长:吕红英

副股长:李有婕

  员:  勐、施少颖、张  

(四)污染防治股

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 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配合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联系州局大气环境科。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联系州局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长:刀云伟

副股长:王律文、何成云

  员:罗小团、李有智、玉应说、冯天刚、

(五)生态环境监测站

负责勐海县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及各类环境污染投诉监测,支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各项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负责全县辐射环境监测,监督辖区内废弃放射源(物)上交收贮,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为辖区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提供支持。

联系省生态环境厅驻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长:刀  

副站长:普剑峰、何刚俊

  员:李志春、李绍明、邹峰、刘李富、张增林、王岱鑫


 

此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余未尽事宜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调整。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