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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对西双版纳森辉建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22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勐海分局关于对西双版纳森辉建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西双版纳森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西双版纳森辉建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2205-532822-04-01-664954位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遮镇曼恩村委会曼杭混小组,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33000总建筑面积4860,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7.5万元,占总投资的1.75%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加工车间、仓库、办公生活用房、配套供热设施和环保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内设1条胶合板加工生产线,年产19万张胶合板,旋切车间内设1条旋切单板加工生产线,年产3000m³。主要生产设备:断料机1台、旋切机2台、旋皮机1台、热压机4套、冷压机1套、涂胶机7台、拌胶机3台、自动锯台1台、中央吸尘机1套等。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期间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染防治措施。项目已基本建成,待建内容为排气筒、钢架围挡等工程,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及施工固体废物等。施工单位需加强施工区域合理化管理,采取施工围挡、喷淋洒水、及时清扫、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方式,降低噪声源强防止噪声扰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须妥善处置。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废气、裁边粉尘、热压废气等。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裁边废气和热压废气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生产车间旋切、锯解工序等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厂房封闭、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粉尘及有机废气逸散。生产期间加强管理,定期对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生产废气达标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生活废水。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吸粪车清运处置,不外排。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旋切裁边粉尘、边角料、锅炉灰渣、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渣、废弃布袋、脲醛树脂胶水桶等。裁边粉尘、布袋除尘渣和边角料经收集后部分用做锅炉燃料,部分外售。锅炉灰渣和锅炉排污水沉渣经收集后用作农业堆肥。废弃布袋和生活垃圾妥善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经危废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采用低噪音设备、震动小的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厂界绿化等降噪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况;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应依法申报排污许可。

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备案,并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防范、减缓措施,以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自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在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意见书、验收调查(监测)报告和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如实向社会公开,并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将验收材料整理归档,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性检查。

、《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工程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项目涉及其他相关行业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你公司应当在开工建设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获批准不得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将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建设与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督查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