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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对勐海县勐往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9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关于对

勐海县勐往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勐海县水务局

报批的《勐海县勐往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项目代码:2104-532822-04-01-742135)位于勐海县勐往乡,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河段规划总长度为7.820km,治理堤线长度为15.277km。治理河段为干流和支流,勐往河治理河段干流治理长度为0.803km,干流左岸治理堤线长度为0.786km,干流右岸治理堤线长度为0.814km,干流合计治理堤线长度为1.600km。干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堤防,新建河道镀高尔凡雷诺护垫护坡,新建河道格宾石笼防冲护脚,新建堤背浆砌石挡墙,新建排涝闸4座,改建排涝涵5座,新建亲水平台等;勐往河治理河段支流治理河道长度为7.017km,支流左岸治理堤线长度为6.666km,支流右岸治理堤线长度为7.011km,支流合计治理堤线长度为13.677km。支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堤防,新建河道镀高尔凡雷诺护垫护坡,新建河道格宾石笼防冲护脚,新建堤背浆砌石挡墙,新建排涝闸3座,改建排涝涵20座,新建亲水平台等。本项目总投资3806.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36%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施工和营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与建议,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合理组织土石方调配,尽量做到即挖即填,严格规范施工活动,划定施工范围,保护好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内动植物生存环境,施工期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覆盖,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增加洒水频次。施工运输车辆采取篷布加盖措施,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学校等敏感点。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采取沉淀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场地降尘,不外排,围堰施工时尽量少扰动水体施工人员、项目区管理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业。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优化施工运输路线,优先避让敏感目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应远离噪声敏感点布设。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固废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做到日产日清。

)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自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且在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意见书、验收调查(监测)报告和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如实向社会公开,并登录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填报相关信息,及时将验收材料整理归档,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性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项目仍未开工建设的,其《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勐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勐海分局做好项目建设与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你单位应积极配合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督查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生态环境部门。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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