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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

 

(1)受理

1、群众举报

2、信访材料

3、新闻单位披露

4、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

5、巡查发现

(2)审查

1、是否有明确的行为人

2、是否有违反土地、矿产、的法律法规事实

3、依法是否应追究责任

4、是否属本部门管辖和范围内处理

(3)立案

1、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呈报表》

2、报分管局长批准

3、重大案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4、将立案决定通知违法当事人

(4)调查取证

1、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勘测

2、认定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3、全面收集,审查证据,应处罚或需听证的,制发《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4、依据有关法律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审理部门审查

(5)审议、处理

1、要求听证的,制发《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会

2、案件讨论

3、作出审查意见

(6)处罚

制作《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

(7)送达文书

3日内送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

(8)执行

1、填写《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案件卷宗副本送交法院

2、协助法院执行

(9)结案

1、收集处理结果

2、写出结案报告

3、立卷、归档

4、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西双版纳州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