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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调解员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10
关于人民调解员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发展需要,打造一支高质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现结合工作实际,就人民调解员清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清理的重要性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维稳促和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凸现,人民调解向专业化、规范化转型的客观需求越来越强烈。按照“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目标,坚持走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发展道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热爱人民调解、精通法律知识、具有专业技能、善用现代方法的队伍,成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成为破解人民调解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清理范围及组成人员
目前《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兼职人民调解员人数众多,在发挥调解功能方面作用不明显,为促进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发展,现将对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清理,清理的范围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小组人民调解员),清理后保留为人民调解宣传员,从系统中离职。清理后保留系统的人民调解员将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乡镇调委会: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或工作人员
(二)村居调委会:专职治保调解员
三、清理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清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领导,深入宣传动员,统筹推进,促使人民调解员把清理工作提升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促进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认真研究辖区人民调解工作需求和发展方向,找准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规划》,逐步实现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3至9名委员(专职治保调解员1名)。
(三)坚持统筹推进。在全面分析本辖区人民调解现状的基础上,坚持统筹推进,不搞一刀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清理目标,最终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清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制定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工作落实。在全面分析梳理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和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统筹谋划,坚持因地制宜,做到一边抓清理一边抓规范,确保人民调解员清理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勐海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