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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22

勐海县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根据三公经费决算数的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勐海县司法局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勐海县司法局无出国(境)费预算,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勐海县司法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其中:购置费5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持平无增长;运行费1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持平,主要用于更换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勐海县司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持平无增长;主要用于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勐海县司法局2017三公经费预算表

勐海县司法局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70

7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10

1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

6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50

5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10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勐海县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