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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25

勐海县司法局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的基本职能是(1)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农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3)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和修订;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4)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建立和服务工作。(7)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专项经费、物资、装备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11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勐海县司法局决算总收入47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04万元,占总收入的98.94%;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6%

部门决算总支出42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04万元,占总支出的74.52%;项目支出107.71万元,占总支出的25.48%。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司法局机关、乡镇司法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68.3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14人,增加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支8.1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司法所建设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41.54万元。(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为27.18万元。(3)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4.00万元。(4积极开展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为23.10万元。(5)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7万元。(5)国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为4.89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增支60.14万元,增长16.59%。主要是增支省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省补普法经费、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国门司法所建设经费,增支人员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422.7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2040601行政运行206.48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38.18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41.54元,2040607法律援助23.10万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4.89万元,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8万元,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09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工作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42万元,2100501行政单位18.80万元,210050公务员医疗补助9.4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2.62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4.46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81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0.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人员增加、社区矫正评估工作下乡增多,因而今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略有所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勐海县司法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0.10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司法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36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0.81万元,比2013年决算增加0.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级检查工作组、扶贫挂钩村等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