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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9
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农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3)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和修订;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4)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建立和服务工作。(7)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专项经费、物资、装备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以法律服务窗口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不断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
三是以健全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重点,“六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
四是以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为重点,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五是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勐海县司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离退休人员11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17万元,占总收入的99.29%;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0.71%。与上年对比增加22.91万元,增长49.06%。主要原因是:(1)调整工资标准和增新录用公务员,增加人员经费。
(2)增加省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省补普法经费、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州级配套司法所建设经费。
(3)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经费及西定国门司法所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76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81万元,占总支出的63.58%;项目支出277.11万元,占总支出的36.42%。与上年对比增支33.82万元,增幅为79.99%,主要原因是:(1)调整工资标准和增新录用公务员,增支人员经费。
(2)增支省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省补普法经费、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州级配套司法所建设经费。
(3)增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经费及西定国门司法所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3.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8万元,增长53.57%,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人员,增支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万元,增长157.27%,主要原因是增支司法所建设经费、社区矫正基地建设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484,200.00元。(1)举办勐海县“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共104人参加了培训。(2)以“法制副校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整合两所一庭,举办中小学校法律知识讲座、制作普法宣传专题节目。(3)12月4日举行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4)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广泛宣传普法法治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法治县创建工作新思路。(5)加强与企业合作,在饮用水桶上粘贴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为群众寻求法律诉求拓宽了渠道。全年共发放各种宣传单3万余份,宣传册2.6万余册,挂历1万余张,环保袋1万余只;展示法制宣传展板250块/15次,各司法所共组织法制宣传154场次,受教育人群达10万余人,营造了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普法氛围,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为455,800.00元。(1)全县各级调解组织截止2015年10月份共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689件,调处成功3430件,调处成功率为92.98%,调处率为100%,涉及当事人数7918人。(2)兑现2014年度有调解协议的纠纷1239件,奖励金额为153800元。(3)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612件,成功601件;宣讲法律293次,受教育人数67200人,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64件,成功163件,为基层政府提法律建议11条,基层政府采纳7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9件;解答法律询问1924人次。(4)进一步加强我县纠纷调解工人作,成立了勐海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勐海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请了5名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3、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40,000.00元。大力推动在押服刑人员远程探视帮教工作,建盖远程探视会见室,自今年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开通以来,我县已有300名在押服刑人员家属向监狱提交探视申请,其中195名在押服刑人员和585名家属探视成功,24名在押服刑人员家属因网络故障探视未成功,现还有81名在押服刑人员家属的探视申请尚在审核中。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化衔接、社会化帮扶机制。配发GPS定位手机,系统定位244人,衔接率达到了100%。对监狱拟提请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社区调查评估27起。
4、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70,000.00元。2015年6月19日,勐海县司法局到西双版纳监狱开展帮教活动,为勐海籍服刑人员送去了节日问候,希望服刑人员认真改造,积极接受法律、文化和技术教育,重新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12月10日,与企业合作共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刑释人员帮教基地,“双基地”的建设,为今后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5、法律援助工作呈现新亮点,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为240,000.00元。一是建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二是与人社部门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全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15件,比2014年度427件增加188件,上升44.03%;其中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6件,非诉讼调解557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2件。来访咨询471次989人、来电咨询128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75份,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佛海律师事务所义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3件;办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37件。法律咨询人数288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9人次;担任法律顾问5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上年对比增加23.4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6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341.49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111.88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48.42万元;2040607法律援助24.00万元;2040699万元;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5万元;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29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离退休64.57万元;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5.65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3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1.14万元;购房补贴4.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完成预算的43.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2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买车辆。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36万元,下降16.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0万元,下降1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6万元,下降16.2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公务接待和下乡、出差比上年略有减少,因而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降低了一些。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万元,占48.43%;公务接待费支出9.05万元,占51.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勐海县司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没有用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9个,来宾1699人次,主要是省、州检察工作的工作组、乡镇工作人员、接待乡村调解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没有用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勐海县司法局2015 年未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来访外宾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有20多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产生了培训费用,司法所到局机关开会也比上年增加,会议费比是上年增加,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支出也增大。勐海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今年政府采购支出40.61万元,主要是采购了我单位的单警装备、干警制服、对诽机、电脑、空调、办公桌椅等。2015年年末,资产总计5,111,504.33元,比上年增加42,784.06元,增长3.5%;负债总计13,580.86元,比上增加1,887.60元,增长16.15%。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