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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县李桂英同志 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11
喜报!我县李桂英同志
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2016-2020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司发通〔2021〕90号)文件,对“七五”普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勐海县哈尼学会会长李桂英荣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让我一起看看这名边境最美夕阳红,如何发挥余热:
李桂英,女,哈尼族,中共党员,1956年9月生于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帕沙老寨,1975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勐海县教育部门、勐宋乡人民政府、勐海县妇联工作。曾任勐宋乡小学教导主任、勐宋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勐海县妇联副主席、主席等职,2007年6月退休。
作为一名退休老干部,她发挥余热、执着追求、甘于奉献,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在边境县上开展一场又一场普法宣传,不断传承传播传统美德教育,在普法路上有一颗永远不老的心。
2011年12月31日,李桂英当选勐海县哈尼族学会常务副会长,2014年9月被云南省文明办聘请为云南省公民道德宣讲团宣讲员,2016年10月当选勐海县社科联副主席(兼职),2016年12月24日当选勐海县哈尼族学会会长,2020年被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授予“最美银发志愿者”荣誉称号。
她是群众认可的普法宣传员
生活在边疆地区西双版纳的哈尼/阿卡人,在生育历史上有着严格的习俗和戒律,即凡是生双(多)胞胎、缺嘴、多(少)趾婴儿的都视为“鬼胎”,要把婴儿父母逐出寨门,甚至把婴儿丢弃。
在打洛镇X村民小组,小某嫁到外地生了双胞胎,该村老人、家族及其父母都不让这对双胞胎婴儿回寨子。同时,还要对小某做出一些惩罚性措施。
李桂英得知这件事后,立即与县妇联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该村,向村内老人、家族、父母和村民宣传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李桂英从科学角度反复向群众讲解生育多胎、残疾婴儿的原因,让他们明白歧视丢弃多胎、缺陷婴儿及其父母是违法犯罪行为,是对其人权的侵犯。
最终,李桂英通过勐混镇哈尼族妇女黄某生育的三胞胎儿子已经成人、参加工作、成家立业等本民族在七八十年代生育的双胞胎已经成人的身边案例,说服该村老人、家族和村民接受了这对双胞胎和他们的父母,维护了双(多)胞胎和残疾母婴的合法权益。
她是人民群众信赖的知心人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李桂英作为土生土长的哈尼/阿卡人,也是阿卡传统文化半路专家,又从事过教师行业,她的宣讲感染力很强。她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感染群众、说服群众、教育群众、赢得群众,她每到一个村寨开展宣讲活动,村民们总是提前到会场,每场宣讲掌声不断。
记得有一次在勐宋乡三迈村宣讲时,当讲到“如何赡养老人”时,被儿媳妇歧视或者被虐待的老人当场失声痛哭。宣讲结束,许多村民拉着她的手问寒问暖,谢声不断。勐混镇曼冈村的总支书记说道:“听了李老师的家庭美德宣讲后,来找我们解决家庭矛盾纠纷的家庭少了,赡养老人、和睦相处的家庭多了。”
西定乡南么村距勐海县城100多公里路,脱贫攻坚工作难以推进,驻村工作队邀请李桂英去帮忙做思想工作,李老师耐心细致地讲解脱贫攻坚的目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和村民的责任、义务等知识。两天后,工作队长在电话里激动地对她说:“现在扶贫工作好做多了,早一点让您来讲课就好了。”因为讲座贴近民众、贴近生活,案例来自农村、来自家庭,语言通俗易懂,所到之处都受到了当地领导、村民的欢迎及称赞,虽然离开教育行业多年,村民还是亲切地称她“阿皮李老师”。
她是公益普法路上的排头兵
5年来,李桂英积极参加勐海县“传统美德讲坛”“女子学堂”“千堂党课下基层”“党史宣讲进村寨”等宣讲团宣讲,任何宣讲她从不落下,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
其中,在全县11个乡镇、县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家风家训、党课、党史、个人品德等宣传教育共83期,受益干部群众28000余人次。
退休14年如一日,她始终奔波于为群众送法、普法的乡村道路上,投身于为群众调解、为妇女儿童维权的服务现场。很多人问她:“退休了不好好安度余生,整天走村串寨地忙个不停,到底在图什么?”李桂英坚定地说:“图有生之年为自己的家乡做些善事,图举自己微薄之力挽回人们迷失的心灵。”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作为边境普法道路上的引路人,李桂英始终以争做群众知心人的心态奉献在普法一线,深入村村寨寨,将法律传播到边境的每个角落。她是边境的夕阳红,更是普法的黎明者。她用爱传播法律知识,让温暖满洒边陲,以普法之力,守护着我们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