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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21
各乡镇,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企业、事业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和《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海人社发〔2024〕17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勐海县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农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州级单位或其他省县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申请评审的,须由州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评审材料,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审核单位不得对上述情形的申报人员进行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四)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主管部门推荐申报职称材料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五)加大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将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申报人需提交材料
1.《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此表要求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签上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装订),A4排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中的最后一页(表十七)必须排版为封底;评审表中“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栏目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申报初级一式15份,A4纸双面打印。
4.《2024年度初级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4)纸质1份及电子版(同一个单位申报同级职称的电子版须填在一起,按模板填写)。
5.《个人申报材料复印件》1套(用A4纸复印,同一个证件须双面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
(2)身份证;
(3)学历和学位证书(无证书,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用合同(人社部门备案过的,方能认可);
(6)继续教育学分统计证明材料(初次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要求90个学时);
(7)工作能力、业绩证明材料;
(8)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不作硬性要求,有的提供);
(9)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不作硬性要求,有的提供);
(10)个人荣誉证书(不作硬性要求,有的提供);
(11)代表性论文(著作)及证明材料(复印论文目录及内容的第一页,并在名字下用红笔划线,如是合著的需第一作者签名及时间);
(12)近二年的考核情况(以县人社局下发考核文件为准,请在个人的名字下用红笔划线)。
(13)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还需提供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的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当年社保缴费记录等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及申报人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6.凡是符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的人员,须提供辖区所在地纪监部门出具的廉政情况说明。
7.公示原件及公示情况说明。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报告。
(七)申报条件审核标准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2024年度初级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等表格中所填的专业按《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申报评审专业为农业领域内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等专业,结合从事工作岗位相应选择填写专业,所填报的信息必须准确、一致。
2.申报条件审核标准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要求,履职时间以在人社部门备案过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准。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如履职年限至职称评审会议召开当月尚未达到最低条件,但至12月31日达到的,请用人单位开具继续聘用在原岗位的承诺书。
3.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初级职称资格收审材料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2日。申报评审材料请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因开评时间已临近,请符合申报的人员抓紧时间,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职称的相关材料及表格。以上内容如有上级部门新的要求,再做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叶磊磊,0691-5123299。
附件5: 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认定表(转评人员才填).doc
附件6: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8: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pdf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